(亚罗士打9日讯)两名来自巫统峇东埔区部的领袖,因涉及ST15津贴米的舞弊案,接受总数13万5000令吉的贿赂,以增加一家公司的固打,今日遭反贪会提控。
两名被告分别是巫统峇东埔区部财政诺阿扎慕丁及该区团副团长法立。诺阿扎慕丁因在3个不同时段接受总共13万5000令吉的贿赂,从农业部获得100吨的ST15津贴米给予一家公司,而法立则与诺阿扎慕丁同谋,两人面对3项控状。
第一被告诺阿扎慕丁被控于2014年5月4日、6月6日及7月2日在居林高科技园一家公司,从一名拿督级人士各别接受4万5000令吉的贿赂。第2被告法立与他同谋,以便从农业部获得100吨的ST15津贴米给予这家公司,总共13万5000令吉。两人已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与第24条文同读。
两名被告一旦罪成,将会面对每项控状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两名被告今早到亚罗士打第5地庭面审,两人都不认罪。被告律师洪春本向法官求情,声称两人皆是来自巫统的领袖,由于时常协助居民解决民生问题而受当地选民尊重,也配合反贪会给予合作协助调查,希望法庭减轻两人的保释金。
法官祖胡斯米决定把两名被告的每项控状的保释金,从1万5000令吉减到8000令吉,意味著每名被告需交付总共2万4000令吉的保释金,也必须要有一名担保人。法官谕令案件延展至5月3日续审,此案主控官为哈菲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