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马来西亚千年发展目标报告指出,我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以及婴儿死亡率在2012年分别降低至每1000活产例有7.6及6.2宗死亡案例,然而,新生儿死亡率去从1990年至2007年的3.8宗,稍为提高至至2012年的4.0宗。
报告说,新生儿死亡与母体孕期健康以及生产时的状况息息相关,包括生产地点、医疗人员的专业以及服务等,新生期后死亡的婴儿则大部分是因为社会经济及环境因素,例如传染病以及其他与贫穷相关的死因。
2000年,新生儿及新生期后的死亡案例各占婴儿死亡率的半数,不过,我国目前的新生儿死亡率却占婴儿死亡率的65.7%。
国内各州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婴儿死亡率也有所改善,在2000年,大部分州属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每每1000活产例中有10宗,然而,吉兰丹、彭亨、玻璃市、吉打及纳闽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却介于11.2至23.8。
2007年,国内各州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至9.4至11。
报告指出,大马必须关注新生儿死亡率、弱势孩童的需求以及原住民儿童死亡率偏高的问题。
另一方面,报告也说,2007年迄今,我国未成年孕产妇死亡案例有上升的趋势,尽管每年未成年孕产妇的死亡案例都不超过10宗,却从2007年的每10万活产例有18.5人死亡,提高至38.2人死亡。
报告强调,未成年孕产妇所面对的健康风险比其他孕产妇来得更高,其中,未婚者更是可能不要孩子而最终堕胎。
未成年生育率从1991年的每1000人中有28婴儿降低至2004年的每1000人有13个婴儿,之后,有关数据一直徘徊在每1000人有13至15婴儿之间。
2012年,其他土著以及其他族群(包括非公民)的未成年生育率为每1000人有32婴儿,是国内最高的,华裔未成年生产率则是每1000人有6个婴儿,其次为印裔(8)以及马来人(11)。
2000年至2012年期间,15至19岁的未成年产妇,每年平均诞下1万7000名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