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去年国会仓促地先后通过3项备受争议的法案,律师公会主席史蒂芬帝鲁认为,这种做法欠缺透明度之馀,也容易造成法律被滥用。
他指出,政府去年在匆忙的情况下通过了《防范恐怖主义法案》、《煽动法令修正案》和《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3项备受争议的法案,这些法案已经侵犯了基本人权。
他提到,上述3项法案在仓促情况下在国会获得通过,这种方式在立法议程中缺乏透明度,也欠缺成熟的考虑、正确的思考以及严谨的辩论;导致该法令让人讨厌,以及可能引发轻易被滥用的风险。
史蒂芬今日出席“2016年司法年开幕礼”活动,代表律师致词时,如是表示。
他补充,政府通过这些新法令,藉以绕过或边缘化司法机构的做法让人担忧。这可能会重回1988年修改《联邦宪法》,删除第121(1)条文中“司法权”字眼的情况。
惟,他解释,1988年的修订案并没有成功的将法庭的司法权剥除,而司法权也一直都清楚的记在联邦宪法之中。
他提到,3项法令通过,与法治社会产生对立,因为政府寻求免于进行司法审核的过程,但这样的做法已经侵犯了基本人权。而这也与三权分立,即司法、行政和立法权的概念有冲突。
他指出,煽动法令的修订已经入侵的司法权的独立性,成为政府对付持有不同政见者的有利武器,当中的条文太过主观,也对面控者带来不公。
他表示,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则严重威胁大马宪法体制,这夺取了国家元首宣布紧急状态的权力,导致违宪。
“无可否认,国安会法令给予中央机构更多执行权,如联邦宪法第150条文阐明,颁布国家紧急状态是国家元首的权力,但这个法案中,国安会能够执行颁布紧急状态,已经明显违宪了。”
3法案令人不安特点:
1)国会仓促通过,缺乏透明度、没有通过严格考虑和辩论,容易被滥用。
2)通过新法令,边缘化或绕过司法机构
3)法律条文与法治产生对立,因为政府寻求免于进行司法审核的过程,侵犯了基本人权。
4)煽动法令侵蚀司法的独立性,成为政府打击不同政见人士的武器。
5)国安会法严重威胁大马宪法体制,法令内容已违反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