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5日讯)槟州妇女,社会发展与家庭委员会主席章瑛指出,根据槟州总警长拿督哈纳菲两个月前的一封回函,虽没有法令指示,但槟警方皆会将所有被扣留的跨性别人士安置于特别扣留室,不会与其他性别扣留者共用同个扣留室。
不过,由于无法令约束,章瑛担心有关处理方式会因人而异,因此建议警方或相关部门人士明确下令,以规定所有警员统一将跨性别群体扣留者安置在特别扣留室内。
章瑛今日召开记者会指出,她是于今年8月致函槟州警方,要求会面商讨警方如何处理跨性别群体扣留所待遇一事,后在9月接获回函。
哈纳菲在回函中指出,警方目前在处理跨性别群体扣留者时,并没有面对问题。他说,根据现有的法令和条例,并没有明文规定警方该如何处置跨性别群体的拘留问题。
他说,目前警方是根据以下数个条规来处理扣留嫌犯:一、扣留所方案;二、1995年监狱法令537条文;三、国家警察总长常规指令A118;四、槟城总警长常规指令A48。
哈纳菲指出,根据现有的条规和法令,警方分配扣留室分类对象包括:一、不被提控的嫌犯;二、暂时扣留的嫌犯;三、被视为危险对象的嫌犯;四、醉汉;五、吸毒者;六、精神病患;七;女性;八、青少年。
致函医院商讨
他指出,女性被扣留者不但可使用女性专用扣留室,也会获得一定程度的隐私保护,并由女警看守。
哈纳菲说,现有的法令和条规下并没有明文规定如何分配跨性别人士的扣留室,不过槟州警方对此问题时常予以重视,一般上会为跨性别人士安排个别扣留室,不会跟男嫌犯住在一起。
另外,章瑛也提出,除了扣留所外,其他公共空间例如医院,也应该考虑到跨性别人士的基本需求,为他们设置不侵犯基本人权的病房。
她指出,本身也将致函槟城医院以商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