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跨太平洋伙伴协议指出,不会因为药品知识产权保护,而限制成员国使用救命性药物(life-saving),比如治疗爱滋病的药物。
跨太协对知识产权保护有十分严格的规定,外界担心涉及公众健康药品的使用,在药物专利的保护下而涨价。
不过,跨太协内容指出,将会遵守2001年世贸组织《TRIPS协议》和公共健康宣言,在保护专利的同时,会以衡量药物的救命性为优先考量,包括爱滋病药物的使用。
《TRIPS协议》是指与贸易有关的智慧财产权协定,这是由美国和欧盟等多国家主导制定的国际公约。该协议涵盖3个基本原则,即属地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以及最惠国待遇原则。
根据跨太协内容,成员国可采取措施防止爱滋病药物等救命性因知识产权保护而涨价,拥有专利的制药商也不能因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垄断,就抬高价钱。换言之,跨太协承诺尽可能不伤害大众使用“救命性药物”的权力。
另外,成员国将遵守严格的知识产权协议,意味著盗版、网络非法下载,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法律惩罚。窃取商业机密的网络黑客行为,也将受到严厉对付。
此外,提供跨境市场投资的机会,即可让成员国进入彼此投资市场,成员国必须掌握规范金融市场的能力,在金融危机发生时马上可采取紧急措施应对。成员国之间可进行跨境的金融服务,而不需要在另一方国家设立运作中心来售卖产品。
跨太协中劳工部分规定,缔约国需要制定有关最低薪金和工作时长的法律条文,同时法律也要保护员工健康和安全。缔约国不准用童工,也不鼓励进口由童工、被剥削劳工生产的产品;在聘请员工方面,不能存在性别、肤色等歧视性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