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日讯)因出国举报一个大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件而被控的巫统峇都加湾区部前副主席拿督凯鲁丁及其律师郑文杰,所提出的保释申请,今日遭联邦法院驳回。
联邦法院也谕令高庭决定,凯鲁丁与郑文杰面对的破坏大马金融及银行体系罪行,是否属于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
在拒绝两人保释申请后,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为首的五司,也指示高庭聆审两人提出的3道问题,以裁决他们是否有权保释外出。
指法院预先判断
阿里芬指出,联邦法院可以批准临时保外候审予两人,而这将形同预先判断。
他较后择定11月5日(本周四)为高庭的聆审日期。他指出,高庭应该尽速聆审此案,因这涉及人身自由。
承审此案的其馀4名法官,包括上诉庭主席丹斯里劳勿斯、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阿末马洛、丹斯里哈山拉及拿督兰利阿里。
阿里芬在裁决时说,法院认同控方的论点,即高庭无权决定宪法问题,因为这并不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
这3道课题包括,刑事法典第124L(破坏国家金融及银行体系)是否属于国安法令范畴内,包括是否违反联邦宪法第149(1)条款。
此案的主控官是阿旺阿玛尔达再也副检察司。
凯鲁丁和郑文杰是在今年6月28日到8月26日期间,先后前往法国巴黎的警察总部经济及金融犯罪组、伦敦查林十字警局、瑞士总检察署办公室、香港湾仔警署及新加坡广东民道警察总部,投报一马发展公司,被意图破坏我国银行及金融服务。
两人因而在《刑事法典》第124L条文下被控,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两人将面对最高15年的监禁。高庭法官拿督莫阿兹曼于今年10月19日裁决,让联邦法院决定此案的宪法问题,并择定于今日聆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