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拿督阿兹莎指出,根据总检察署数据显示,相比起2013年,2014年全国在《2001年儿童法令》下被提控的案件,飙升了38.7%,有1243宗,是非常大的增长趋势。
这些在有关法令下被控的案件,包括虐待、掳拐、以及疏忽照顾孩童等。
她表示,2015年截至9月,我国就有861宗在相关法令下被提控,案件总数居高不下。
“从2011年至今年9月,我国共有高达4730宗在有关法令下被提控的案件,案件定罪率高达4021宗,或85%。”
阿兹莎是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针对民主行动党古莱区国会议员张念群的提问,如是指出。
尽管如此,张念群也在附加提问环节时提到,近年来国内弃婴问题日渐严重,不幸丧命的弃婴人数也逐年增加,要求政府解释如何解决此课题。
对此,阿兹莎表示,有关弃婴问题并非在《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下管制的事项,惟政府依旧严正看待此事。
针对峇眼色海区国会议员诺阿兹米询问政府如何看待,国内父母利用孩子在公共场合行乞的行为,阿兹莎认同这是对孩童权利的的剥削。
她强调,任何利用孩子在公共场合行乞或牟利属于违法行为,将可在有关儿童保护令下被控,一旦罪成,涉案者将被罚款5000令吉或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