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董总秘书长傅振荃指出,他们将重新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高庭撤销以及宣判董总主席叶新田在昨日4月9日召开的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中委)会议不合法。
他说,改革派中委昨日已与律师团会议,达致决定,即会重新入禀高庭,要求宣判上述会议不合法。
傅振荃今日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如此指出。
询及改革派18名中委昨日没有出席中委会议,傅振荃说:“这是一个不合法的会议,我们为什么要出席?这是不合理的,我们不会接受以及接受,并不会把这项中委会议当作一回事。”
董总主席叶新田周四,以法庭谕令召开中委会为由,坚持在会议法定人数不达18名中委的情况下,举行中委会议。出席会议的16名中委一致通过,否决解散以及复选董总第29届常务委员会。
以董总秘书长傅振荃为首的18名改革派中委昨晚发表联合声明,严厉谴责董总主席叶新田于4月9日召开“董总中央委员会会议”是“非法”的,已严重践踏董总章程。
声明指出,《董总章程》第6.3.2条文规定,中央委员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17位,然而出席上述会议的人数包括叶新田在内,也只有16位,更何况其中两位是不具备中央委员身份的人士。
抨叶新田滥权
“显然,作为该项会议主持人的叶新田,必须宣布会议流会,但叶新田却继续举行上述会议,这是肆意妄为,以及严重地践踏董总章程的滥权行为。”
改革派中委在声明中谴责,叶新田在会议召开前,悍然地撤换涉案的18名中央委员中的4名委员,企图扭曲和掏空高等法庭,于今年3月20日判决的内容和精神。
发表联合声明的18名改革派中委包括,副主席许海明、陈国辉、刘利民、秘书长傅振荃、财政林国才、副财政庄其川、常务委员庄俊隆、锺伟贤、中央委员: 杨应俊、陈大锦、黄博谆、李官仁、刘天亮、吴茂明、黄国鸿、周惠卿、黄剑锋、李添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