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不满政府提呈的《防范恐怖主义法案》(POTA),包括恢复“未审先扣”等违反人权的的条例,大马律师公会、砂拉越律师协会及沙巴法律协会周五发表联合文告,促请政府撤回《防范恐怖主义法令》。
联合文告指出,政府如今推行该项防恐法令,非但显示出当局企图恢复早前遭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1933年限制居留法令》以及《1969年紧急法令》(公共秩序及防范罪案)等恶法,更是违反宪法及司法公义的精神。
文告说,在有关扣留令下,遭扣留者都不能被法庭挑战,这违反《联邦宪法》赋予司法的权力,同时也违反宪法中人人平等的条文。
“POTA让‘未审先扣’条例死而复燃,是限制及剥夺遭扣留者的法律人权,及违法司法公义的法令。我们拒绝政府要恢复,并让此条例复苏做法,已违反自然公义精神。因此我们促请政府撤回法案。”
文告说,政府仅表示推行防恐法令旨在针对付任何涉及、参与或资助恐怖主义行为,包括参与国内外恐怖组织者”,惟该法并未有详细阐明何谓“参与”、“资助”、“涉及”恐怖主义,其权限及涉猎范围相当含糊。
文告表示,该法案也制造出“人们不会因个人政治理念及参与政治活动”而在此法下遭逮捕的假象,惟实际上,对于许多并未在《1966年社团注册局法令》下的团体成员,皆有可能成为遭对付的对象。
或滥用打压政敌
3法律组织在文告中指出,鉴于上述理由,新法令能轻易会遭到执法当局滥用,如同过去内安法令,曾被滥用来打压政治异己的法令。
“在过去,我们也看过不少政治人物及政治社运分子,遭到原本被用于维护国家安全及公共次序的内安法令。我们担心防恐法令将会成为类似用于镇压阵敌的‘政治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