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22日讯)丹州州务大臣拿督阿末耶谷重申,州内所有非穆斯林不会受到《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典二(2015年)修正法案》的约束。
他强调,州政府欲执行此法的用意是旨在“教育”当地社会及人民,而并非仅通过此法来惩罚他们。“我必须向吉兰丹州内的非穆斯林解释,以便他们能够清楚了解,他们本身与伊刑法是没有关联的。”
阿末耶谷今早巡视真巴卡州议席补选位于巴冷布丁中学的投票中心时,这样指出。
此外,丹州副大臣拿督聂阿玛接受网络媒体《当今大马》访问时指称,我国非穆斯林并不反对落实伊刑法,由始至终,只有民主行动党在反对伊刑法。
“这些在反对的声音并非来自非穆斯林,而是行动党。若你在丹州针对此事展开民调,就会发现当地的非穆斯林对伊刑法(实施)并无异议。”
询及伊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日前在提呈该法,为何不与民联友党协商及同意下进行,聂阿玛指出,该党以往也曾多次行动党探讨落实伊刑法的可能性,惟都遭到后者否定。
“再多的协商,结果都是徒劳的,伊党才出此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