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伊斯兰党莎阿南国会议员卡立沙末说,伊党预料今年5月向国会提呈私人法案,寻求在吉兰丹州落实伊刑法;由于不涉及修宪,该个人法案只需在国会取得简单多数的同意就可以过关。
卡立沙末今午在国会走廊受询时说,巫统新山国会议员沙里尔说这需要取得国会2/3同意才能过关,是不正确的说法。他强调,“伊党是在联邦宪法第76(A)(1)下提呈该个人法案的动议,这是取得中央的同意让州落实有关法令,所以只需简单多数就能过关,取得在丹州落实伊刑法的许可。这并不涉及修宪。”
“那是一个动议,是可以被驳回的。如果要驳回,也是简单多数就可以驳回。”
针对沙里尔要求政党允许议员投良心票(意即不按党立场投票),卡立沙末反驳说,“他连上述事实都没搞清楚。我们一直都应按照良心行事。”
卡立沙末也回应民联友党文告说,行动党一直都反对落实伊刑法,那是他们的权利,只希望他们就算抱持不认同的看法,不要让民联走到决裂的地步。至于公正党指伊党违反民联共同纲领,他表示,“那从来就不是共同纲领的一部分。”他重申,吉兰丹政治与其他州属非常不同,丹州伊党已经做到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