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随著吉兰丹44名州议员一致通过《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典二(2015年)修正法案》后,人民公正党总秘书拉菲兹表示,该党唯一的丹州议员支持伊刑法一事已违反党的立场,因此该党将对古吉州议员罗斯兰展开调查,以决定是否采取纪律行动。
基于人民公正党指示该党唯一的丹州议员,不可参与这个伊刑法法案的辩论和投票,但丹州议会今日在毫无异议下一致通过该法案。
拉菲兹在推特上表示,该党将讨论此事引起的混淆,并调查罗斯兰是否蓄意违反党的指示,因此,罗斯兰必须接受党的纪律行动调查。
罗斯兰:我没举手
古吉州议员罗斯兰今日出席丹州议会,而他是否对这项法案投下支持票,引人关注。
罗斯兰在接受《当今大马》时询问时,不愿清楚说明他是否投票支持丹州伊刑法法案,只是回应说:“我没有举手。”
在媒体追问下,他又表示其他州议员也没有举手。据了解,丹州议会今日采取声浪方式通过该法案,并非采取举手表决。
非拒绝上苍 蓝眼强调社会公义为先
人民公正党强调,不认同伊斯兰刑事法是必须优先落实的事项,而是纠正社会中的不公义,以及维护人民的利益。
“这不代表公正党拒绝上苍以限制刑罚来惩罚6项罪行,相反地,公正党相信,纠正社会中的不正义以及维护人民利益,是更应优先处理的课题,尤其是在人民因水灾、贪腐以及滥权而面对严重压力的情况下。”
公正党最高领导层包括主席拿督斯里旺阿兹莎、署理主席阿兹敏阿里、3名副主席努鲁依莎、三苏依斯甘达和拉菲兹、妇女组主席祖莱达及公青团长聂纳兹米,今天发表联合声明指出。
公正党指出,全球多个伊斯兰国家例如土耳其公正与进步党以及突尼斯温和派伊斯兰复兴党也持有相同的立场,“事实上,伊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之前也曾说过,落实伊刑法不是我国社会的最优先课题。”
公正党最高领导层强调,该党对丹州提呈伊刑法修正法案持有不同立场,因此,已只是该党唯一州议员不参与辩论及投票。
指巫统政治化
他们认为,巫统为了政治利益,不惜将该党不支持伊刑法为优先关注课题,扭曲成拒绝上苍的决定。
“若巫统真的有诚意要落实伊刑法,巫统所执政的登嘉楼州政府肯定会先采取行动,并获得联邦政府在国会支持,巫统一直以来不愿这么做,证明巫统只是为了要政治化伊刑法。”
公正党强调, 伊斯兰刑事法并非民联共同议程,不过,身为民联友党,他们尊重伊党将伊刑法视为主要斗争原则,以及在民联成立之前就提呈伊斯兰刑事法,因此要伊党将伊刑法排除在议程之外,是不合理的事。
“在落实任何涉及民联的政策前,应先获得三党的同意。”
公正党强调,当丹州政府代表拿督聂阿玛向民联最高领导层汇报这项修正法案时,阐明仅针对法案做出4项修正,因此,公正党认为,伊党所提出的并非新法律且不会改变现状。
不过直至3月12日,公正党才接获修正法案,而有关法案厚达3 4页面,有别于聂阿玛的说法,尽管法案内容与1993年的法案没有太大差别,但伊党显然不再遵守三党在2011年针对落实伊刑法所达致的共识。
因此,公正党对于2月8日的民联会议,不尊重及违反民联共识,感到非常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