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吉隆坡副总警长拿督刘丰顺指出,警方针对“307抗争到底集会”,已成功掌握多名涉及者的照片,尤其是集会领袖,预料在近期内会有新一轮的逮捕行动。
从“307抗争到底集会”至今,警方共逮捕5人协助调查,包括公青团团长聂纳兹米、“橙色13”组织协调员法力兹慕沙、伊斯兰党青年团财政法鲁拉兹、班登区国会议员拉菲兹,以及格拉纳再也公青团团长赛夫拉。
虽然这两天不再有增加逮捕人数,但警方言明,手中已掌握集会当天的照片,并已鉴定涉及者的身份,尤其是集会领袖。
刘丰顺表示,警方会在近日内,传召相关者录取口供。他也呼吁涉及者向警方自首,以免让警方找上门。
张聒翔明录供
另一方面,根据探析,民主行动党社青团全国团长兼亚沙国会议员张聒翔,已接获警方通知,将于明日(周六)11时受传召到金马警区总部,针对参与“307抗争到底集会”一事录口供。
他极有可能成为第6位被捕的集会人士,这是因为之前被捕者,大部分都是受传召录口供后,便被逮捕。
法鲁拉兹获释
吉隆坡刑事调查组主任再努丁高级助理总监透露,法鲁拉兹的延扣期于昨日届满之后,警方已于昨晚11时30分,让他保释外出。
上述落网的5人,都是在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及刑事法典第143条文下,被逮捕助查。
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是指,没在举办集会10天前通知警方;刑事法典第143条文则是,任何人成为一名非法集会成员,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民联代表律师抨击警方的逮捕行动,并指法庭仍在审讯《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违反宪法的案件,因此质疑警方为何援引此条例。
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说,只要联邦法院一日未作出裁决,即不表示《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是违法。他说,警队是执行法律的单位,完成调查后,即会把案件带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