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推事庭批准因“抗争到底”集会而被控的迪遮区州议员郑立慷、士满慕州议员李健聪及蔡添强私人助理罗占的要求,交由高庭裁决《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是否违宪。
推事赛夫阿克玛批准将三人挑战和平集会法令第4(1)(c)、第4(2)(c)以及第4(3)条文抵触联邦宪法第8、第9及第10 条文的申请,交给高庭审理。
他指出,推事庭也将暂缓3人的审讯,直至高庭完成所有程序为止。
赛夫阿克玛也择定6月23日为案件再次过堂,以让申请人向他汇报高庭审讯的最新进展。
迪遮区州议员郑立慷、士满慕州议员李健聪及蔡添强私人助理罗占被控于去年3月21日下午4时半至5时零5分之间,从敦霹雳路的喷水池前直到十合购物广场外,参与“抗争到底”集会。
他们被控抵触和平集会法令第4(2)(c)条文,一旦罪成,可在第4(3)条文下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
郑立慷等人的代表律师为艾力保森及梅丽莎,总检察署则由副检察司法拉阿迪拉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