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联邦宪法第46条文清楚阐明全国国会议席数量,以及各州数量;而选委会过去的做法,都是先重划议席,在国会获得通过,才通过提呈修宪案,修订宪法46条文中的议席数目。
“如果联邦宪法阐明我国有145个议席,那选委会若以166个议席为基础进行选区重划,就已经违反宪法。”
他也指出,选委会若宣告增加议席并著手进行选区重划工作,所有人就被迫卷进整个违反宪法过程,而划分地图也只需要国会简单多数就能通过。
应设国会遴选委会
他解释,只有在最后关头的修宪案时,因为需要2/3同意,才能有效反对上述划分地图。“然而,事情走到这步的时候,就意味选委会在划分过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都会被浪费。”
他说,净选盟因此在与律师团队研究,选委会若是胆敢采用这种不符合宪法的方式进行选区划分,净选盟将入禀法庭,要求针对选委会这个做法进行司法审核。
黄进发今午出席净选盟在8Avenue商业区召开的记者会时,如是指出。出席该记者会的包括净选盟主席玛丽亚陈、副主席沙拉津及范平东、财政玛斯嘉丽扎韩沙。
黄进发也认为,政府先应该成立国会遴选委员会,研究所有州属对选区的需求,决定应增加或维持原有议席数目。
他说,进行选区划分的正确顺序,理应是先由涵盖朝野成员的国会遴委会研究各州对增删议席的要求,以决定要增加或维持议席数目,然后才在国会提呈修宪案,最后才由选委会进行划分。
他重申,净选盟的首选结果是选委会切勿进行选区重划,其次则是在维持原有议席数目的情况下进行重划,最后才是让票值被低估的州属增加议席。
他也表示,若要维持原有议席数目,可以删减票值被高估州属(如彭亨)的议席,并让票值被低估州属(如雪兰莪)增加议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