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界对现代化所导致的个人主义和个体性的崛起,反应可谓多元。其中部份人认可之,承认教界本应尊重每个人的个体主权,不能以高姿态来试图主导、操控人们的宗教信仰和实践选择。但也有另一些教界人士颇不以为然,认为宗教面前无所谓个人,何况个人自由,尤其教内人士,应尽量完全遵从、符合宗教的教诲、规范、指示等。
是以,在某些社会,若现代化得还不够彻底,未来得及产生结构性的社会、文化、经济、政治等演变的话,个体性的发展就可能遭遇宗教界部份人士的实质阻挠,以确保人们如其所祈望的,能在宗教面前集体一致地乖乖顺从,不做他想。而为了达到如此目的,显然,参与、介入,甚至利用政治,会是最本质、关键,也是最直接、干脆,最即刻见效的方法。
毕竟,一旦掌控了政治权力,尤其直接主导中央政权,就有办法把他们认为绝对正确、正义的宗教理念、规范、标准等推广、贯彻到社会的各个层面,能更有效地遏制如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世俗主义、多元主义这类“败坏”社会的因素。即便如此透过权力干预现代化的手法有点粗暴,但对于有关宗教人士来说,再粗暴也总比眼睁睁看著宗教的被边缘化、虚无化更值得吧?
何况,古代的宗教也确实并非完全脱离政治,而是成为直接或间接的统治集团中的一份子。且不论古代的祭司、教主或教会政权,即便世俗王权,也会与宗教界通力合作,把宗教因素纳入政权的论述及结构中,以便能从权力和思想两方面下手,双管齐下地治理社会。换言之,既然古代能如此,那为何现代的宗教必得依近现代西方的“特殊”经验去实行什么“政教分离”呢?
职是之故,即便如今民主制度是主流,但有些社会的宗教界却不从个人主义的角度来理解和诠释民主,而是执著于宗教界有理由透过民主管道参政及建立宗教政权。但掌握了权力后,其人却往往动用国家机器来限制、剥削人们各种自由选择的空间及能力,大力推行各种所谓符合宗教理念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某些甚至还误导或恐吓民众不投票支持他们便会下地狱。
简言之,与其说是民主,这些宗教界人士玩的更多是民粹,即透过各种迎合、讨好,乃至编织、煽动部份民众的刻板印象及危机心理去捞取选票,然后掌控权力,接著利用各种政治机关和手段来大力推销、强制实行其理想中的“宗教社会”,甚至最终不惜牺牲那些支持他们的人及下一代人的权益。
总之,一般而言,宗教理应更关注人的精神修养、灵性升华,以及社会的道德建设、和谐稳定等。惟部份宗教界人士显然不会满足、安份于相对边缘、被动、非主流、辅助性的地位和角色,而是对直接指挥、统领社会满怀热忱、跃跃欲试。于是乎,透过政治去掌控权力,便成了某种方案、计画、议程——乃至赤裸裸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