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现代社会对废除死刑仍有疑虑,我们应该仔细翻阅历史过去如何实施死刑。古往今来,被判处死刑的人经历酷刑:有者被活活煮死,在火刑柱上烧死,或截肢处死。
虽然支持死刑的人可能认为,世界文明进步了,绞刑和毒针注射死刑是更为“合适”或人道的死刑执行方式,但中世纪的人们或也认为,活活被煮死或在火刑柱上烧死是处理重犯者可接受的手法。同样,后人可能也会将20世纪末至21世纪以绞刑和毒针注射的死刑执行方式视为不文明。因此,在国际法上,无论执刑的方法是什么,任何死刑处理仍然被视为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
在6月6日,马来西亚终于在废除死刑议题迈出了重要的第一步。内阁同意废除所有强制死刑,这意味著将赋予法官酌情裁量权,根据个案量刑,换言之,法官可以自由决定对被认定有罪者作适当判决。
在马来西亚,至少有11种罪行让法官别无选择,只能判处死刑。其中最恶名昭著的也许是1952年《危险毒品法案》第39(B)条,任何贩毒者将被送上绞刑架。从目前情况来看,截至2021年9月,大约有1366位死囚,其中相当多人是根据1952年《危险毒品法》被判有罪。
外界可能认为这意味著该法发挥作用成功制裁贩毒者,但强制死刑意味著这项唯一刑罚无需区别大毒枭或可能被诬陷的运毒者。强制死刑的不公义正好体现在海伦(Hairun Jalmani)一案中,这位育有9个孩子的单身母亲,被捕时携带113.9克冰毒而被判处死刑。 理想情况下,废除强制死刑将纠正对海伦等人的不公义待遇。
然而,废除死刑政策仍然会造成社会分歧,特别是希盟政府在2018-2019年在遭到严重抗议后,被迫放弃从全面废死承诺改为废除强制死刑。这也是为何希盟高层至今未公开评论这项新政.
朝野应拿出意愿
事实上,废除强制死刑应被视为跨党派共识,也是历届不同党派政府持续推行的政策。纳吉的国阵政府首先提出废除强制死刑,修订《危险药品法案》,允许法官在特殊情况下自由裁量作出判决。希盟政府领导下的废死运动又向前迈进一步,除了暂停执行死刑外外,也承诺废除强制死刑。
话虽如此,赋予法官决定死刑的裁量权,确实令刑事司法系统更为公平,但事实是,一个人仍然可能因某种罪行而被处死。只有彻底废除死刑才能确保我国法律不会有机会处决一个无辜的人。如果马来西亚政府果真想要彻底废除死刑,无论谁在执政,朝野政党都应对废死有所协议,拿出政治意愿修法完全废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