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71岁的香港传媒大亨黎智英等多人8月10日在港版国安法下被捕,该法6月30日由中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目的在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行为。这是此法生效以来,港府首次祭出逮捕违法者的行动。
从雨伞革命、反送中、到今天的港版国安法,港民抗争没有停止。中国政府对待香港市民的民主诉求,基本定调是“颠覆国家”,港府与港民彼此没有完善对话机制,民意没有“出口”,导致关系剑拔弩张。
黎智英长子黎见恩、次子黎耀恩也无法幸免被逮捕,据悉被捕理由是犯了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看来父亲“有罪”,株连孩子。有点类似我国前财政部长林冠英“有罪”,其太太周玉清也难逃牵连,这似乎是当权者巧用“亲情”来对付反对派的手段。
“硬闯”香港法律防线
在香港,港民面对中国高压手段下越来越感受追求民主自由是“不可能”的任务,但还是有人无畏无惧,前赴后继准备挑战中国难以接受的“民主价值”底线。港版国安法的通过,改变了香港的“自治”,是中国法律的延申及“硬闯”香港法律防线,过去香港大量出版中国领导人的秘闻书籍,受限于此法估计将从此绝迹。
香港成为中国的“一省”而非“特区”是否就是中国的最终“目的”?香港不再享有自由的“特权”,对一个原本高度自治的香港是利是弊?中国政府通过“港版国安法”其实已昭告天下,任何人不得以身试法挑战中国的意志,否则后果自负。而美国正是基于香港失去“特区”的自由来定义香港不再享有特殊优惠的地位。
中国接收香港的20年前,过去中国领导人基本还维护香港一国两制尽量不干预香港事务,确保香港自由体系正常运转。今天香港的繁荣,经济起飞,其实要归功香港的有效管理、廉洁执政及严密法律,特别是公开审讯,这些成就了香港成为国际都会闪亮的明星。中国应视香港为模范生,但却是相反的,中国反而要香港“中国化”,这是其中解不开的矛盾。
承诺已如水中月
今天的香港,50年不变的承诺已如水中月。中国的解读与英国的辩护,其实各说各话,没有任何交集。中国在1997年从英国手中取回香港,按理英国无权插手香港事务,也没有理由对其管治指手画脚,但对英国政府而言,香港移交是其对港人的“庄重承诺”,有白纸黑字,须严格履行。尊重合约,本来就是国际合作的基础与承担,也是义务。
就如新加坡与马来西亚脱离前在1962年签订的水供合约一样,如果马来西亚单方面不守“承诺”,新马两地的纷扰将难以休止,甚至可能引发战事。我国多次提出要检讨新马水供协定但都不得要领,前首相马哈迪讽刺如今仍以当年价格卖水给新加坡“很荒谬”。老马形容“马币3分连一包椰浆饭都买不起,更何况是我国卖给新加坡的生水价格,每1千加仑才马币3分”。去年3月时任新加坡外交部长维文强调,新加坡在水供课题上采取的立场是新马双方都必须“充分遵守1962年水供协定的条款”。
此条款在新马1965年分家协定中,获两国政府承诺,并在联合国备案。新加坡重申新马双方须完全遵守协定里的所有条款。根据1962年新马水供协定,双方在协定签署25年后可重新检讨协定条款,但我国在1987年选择不调整水价,因此失去检讨水价的权利,这是新加坡的立场。马新两国在1962年签订的水供协定将在2061年到期,新加坡坚持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修改协定条款。
而《中英联合声明》是中英两国于1984年共同发表的一份声明,承诺香港现行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在“一国两制”下享有不同于中国内地的自由与司法独立。
该声明由当时的中国总理赵紫阳和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签订,中共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中国国家主席李先念在场见证。该文件于1985年在联合国秘书处登记,正式生效。
在香港主权移交20周年前夕,时任英国外交大臣约翰逊发表声明:“英国与中国在《中英联合声明》立下对于香港的承诺,在今天仍然与20年前一样有力。”但中国反击道:“现在香港已回归祖国怀抱20年,《中英联合声明》作为一个历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现实意义,也不具备任何约束力。”
对中国而言,《中英联合声明》一纸文件不能代表什么,主要是香港主权在中国这边。但对英国而言,声明文件的法律效力,不能任由中国单方面撕毁。对待声明文件,中国的“不在意”,而英国的“很在意”,到底国际间签订的合约是否可以随意更动?我们可以想像如果今天马来西亚单方面因为新加坡不愿意调整水价而我国执意断水供应,会发生什么后果?
中国与美国的关系越见恶化,《中英联合声明》成为美国剑指中国对国际合约背信弃义的理据,甚至经此作为笼络国际间对中国的制裁。对港民而言忽视《联合声明》等于终结《一国两制》。回顾2017年7月1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上重申的“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两点,一是坚定不移,不会变、不动摇;二是全面准确,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始终沿著正确方向前进。”
到底是西方误解了中国的一国两制,还是中国对一国两制确是口是心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