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神学院的23名学生及一名牧师因违反行动管制令,而被提控上庭的案件,是令人不安的。
首先,这引起人们对行动管制令的限制和《2020年预防及控制传染病条例(疫区措施)》条文的歧义。
实际上,这批24人在3月31日是在神学院(即一个私人建筑物)内的草场上踢球。依据槟城东北县警区主任苏菲安说法,警方当天是接获附近公寓居民的投报后,才前往逮捕这24人,当时学院是锁上电动门的。
据报导,苏菲安说,警方是在解除学院的电动门后,入内逮捕这批踢球者,指他们违反了行动管制令。这批人过后获警方保释,并于4月2日出庭面控,俯首认罪。
推事罗斯妮之后根据1954年《罪犯强制性出勤法》判24人须进行3个月每日(除星期六及星期天)3小时的社区服务。
推事的这项判决,在社交媒体上,引来了抨击。但这不是推事的错。
实际上,推事原本是要判罚款和一天监禁,一天的监禁,也意味著,这24人当天就能获得释放。但是,主控官纳比拉莫哈末却认为应严惩违反行动管制令者,并要求判处3个月监禁。最终,妥协为社区服务三个月。
实际上,自行动管制令3月18日执行以来,就引来不少混乱局面。如从究竟何谓是基本的服务领域,到要求警方书面通行证才可跨州的指示,之后又U转,禁止越州等。
就社交聚会禁令而言,如果我和孩子在自己的2000平方英尺大屋的花园里踢球,是否就违反了行动管制令?警察是否可以就此破门而入,逮捕我和儿子?
这也是沙巴民兴党署理主席达乐雷京提出的问题。而答案是“否定的”。
不应典当正义与爱心
另一方面,假设我是住在“唐顿庄园”(Downtown Abbey),一个占地20英亩的私人庄园,有著私人的草地,并且在自我隔离措施下,与家人及工人在3月16日(即行动管制令实施前两天)在私人草地上踢球呢?这又是否违反了法令?
神学院学生的案例是独特的。但这批人,从3月31日被关在槟城东北县警区警局数个小时后才获释,到4月2日被控上法庭当天,他们这两天进出警局及法庭中,就接触了许多外人。
另一个令许多人困扰的是,教会选择了接受有关的指控,而不是挑战有关指控和捍卫其声誉。一些人认为,这将使问题突显出来,迫使政府做出解释及明确的指示。
这就是问题核心。公正和明确的指示。
神学院的学生很幸运,他们背后是一个庞大的宗教组织,可以捍卫他们。在和丰,两名建筑工友因行动管制令期间,没开工没收入,就到河边钓鱼,捉鱼充饥,就此违反法令,而被捕并控上法庭。他们因而被判入狱3个月。基于他们的教育水平,同时缺乏可获取援助讯息下,他们又有何选择呢?
还好,监狱局总监拿督斯里祖基菲里奥玛致函联邦法院,要求停止将违反行动管制令者送入监狱。因这将造成监狱人满为患,同时也有可能会造成新冠肺炎在监狱中传染及爆发的风险。
新冠肺炎对我们社会带来了新的挑战和问题。但是,在应对这场危机时,我们不应让常识、正义和爱心,成为疫情的另一个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