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意到吴亦朗(法律系学生)于2月初在《当今大马》发表一篇题为《“巫来由”的想像:谈我们的身份认同》的文章,主要是提及“巫来由”这个名称有狭义的定义与广义的定义;同时也指出“Malay”是英文字,而“Melayu”(或Malayu)则是马来文。因此“巫来由”这个词也就具有争议性,因为它被“认为”是种族的身份,而对它产生模糊的概念。
究竟“巫来由”这个名称由何而来?其中一个说法是指在唐朝时代,有一位开辟“海上丝绸之路”的义净法师(635-713)从中国番禺出发,经过羯荼(吉打)王国而后又途径苏门答腊的“末罗瑜”国(后为室利佛逝国),穿过马六甲海峡,最后到印度取经(参阅邓鸿瑞博士著《寻找义净大师的足迹》)。这个“末罗瑜”国的发音与“巫来由”接近,也就有史家认为当时已有来自末罗瑜的人移向马来半岛居住。在时间上可以推到公元682年前,因为在这之前被称为末罗瑜国(即今天的占碑)。
虽然在唐宋元明年间(公元618年-1635年,前后共1千年),也有其他族群,如米南加保人、武吉斯人及东马的土著,如卡达山、杜顺族及伊班族等等,但他们多数在马六甲王朝(1403-1511)兴旺期时到来,因而有力地促成这个以伊斯兰教为立国之基的王朝维持了150年,才被葡萄牙帝国所打败。
海外建立华人社会
当这些人在后来形成共享一种文字,一种风俗乃至绝大多数也成为伊斯兰教徒后,他们就在后来被定位为马来人(Melayu)。因此当我们述及巫来由时脑海中浮现的是马来民族或少数土著的统称,而与华人攀不上直接关系。这种情形也与中国在清末时的思潮相差不远。
例如在1894年组织中兴会(后改名为同盟会乃至国民党)的孙中山是在20世纪初提出打倒满清腐败政府的口号,而用一种不大客气的语言形容满人是“鞑靼”,因而有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之说。
待到革命行将成功的时候,孙中山就转了语调把所有的中国人统称为“中华民族”,包括汉满蒙回藏族在内,显示了中华民族是一个中国的民族(各民族)的总称。因此今天我们很自然地想到中国人是“中华民族”所铸造的国家。
但中华民族(在满清时代指的是汉人)在欧洲国家于18世纪崛起,占领东南亚国家后,就有大量的华人从中国移向东南亚的国家;尤其是英国人在1786年占领槟榔屿后就大开门户,让中国移民通过澳门来到槟城谋生和发展。不过更大规模的华人移民则是在1840年的鸦片战争之后,因为英国打了胜仗后,于1842年迫使清廷割让香港予英国,而英国也就公开和大方地向南方的华人招手,即使清朝实施海禁,也无法阻止生活在水深火热的南方人通过香港“投奔怒海”。
从那个时候开始,中国人向外移居已形成大气候,成群结队的华工先在东南亚建立起海外华人的社会,再辐射至全世界各地。
职是之故,华人在战后存在的一种思潮是华人在海外为的是谋生和赚钱,也准备有朝一日“衣锦还乡”,还没有落地生根的想法。
就在1945年至1948年之间,马来亚华人因未做好准备来改变自己的身份,也就与政治主流擦肩而过;身份直到今天还是没有改变。
它的经过是这样的:
1946年,英国在工党主政下,决定推出“马来联邦”(Malayan Union)宪制,内中没有提及统治者地位和马来人特别地位,引发马来人大举反对。在拿督翁(时任柔佛州务大臣)领导下,声势浩大的马来人大团结场面迫使英国人搁置“马来联邦”制,转而与巫统商议另一种宪制。
另一方面,马来亚民主同盟对此“马来联邦”宪制反应冷淡,马共更形容是延续殖民地统治的花招。在1947年时英国发表“马来亚联合邦”草案。但有鉴于此草案被认为对华人不公平,也对广大的马来人及印裔缺乏照顾,因而出现了以陈祯禄和李光前(马华商联会会长)为首的全马人民联合行动委员会(AMCIA)及由马来国民党组成的“马来亚人民联合阵线”(Putera)。这两个组织联合起来向英国提呈一分“马来亚人民宪章草案”,并且在1947年10月20日在马新展开全面性的大罢市,以抗议英国不尊重民意,提出不够全面也不公平的“马来亚联合邦协定”。
虽然大罢市成功举行,但英国已找到合作与谈判的对象(巫统),也就一脚踢开AMICIA及Putera两个组织,更否定了“人民宪章”,一切保留种族性的区分,包括组织政党在内。
规定马来人定义
其实在人民草案中有一段提到国民的身份的认同。既然这个国家被称为“马来亚”,则其人民称为“巫来由”也有道理,因为在马来文中没有Malaya或后来的Malaysia字眼,只有Melayu。所谓的“Persekutuan Tanah Melayu”就是这样来的,英文则称为“The Federation of Malaya”。
据知,当时马来国民党其中一名领导人阿末波斯达曼是主张华人也接受以“巫来由”来代表一个新生国家的民族。给予正面反应的是马来亚民主同盟秘书长余柱业(他毕业自莱佛士学院,是马共在新加坡的第一把手)支持和接受以“巫来由”作为一个新兴民族的统称。他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妥。我们既然住在马来亚,也已成为公民,被称为“巫来由”在华文上也可称为马来亚人。
可惜在当年华人并不积极参与革新运动,仍然停留在“中华民族”的思维里,绝大多数人走不出来改换身份的挑战,总以为会变成另一个种族,再加上英国否定人民宪章,也就不存在“巫来由”的争议;尤其是在1948年2月1日英国正式实施“马来亚联合邦协定”后,就在协议中提出“保护马来人及沙巴州与砂拉越州土著特殊地位,以及其他民族之合法权益”。
接著在协定中也规定马来人的定义是指信仰伊斯兰教,习惯于讲马来语及遵守马来习俗者。当此条文成为法律后,华人要直接成为“巫来由”民族和公民的想法也烟消云散了。
1948年6月20日,英国宣布马共为非法组织,一场长期的战争开始了。而华人不仅没有成为“巫来由”,而且也被英国赶入所谓新村(初期形同集中营)居住,人数大约50万名。这个时候,马华公会的出现已挽不回华人的政治地位;而随著华人政治意识的改变,马华的地位也江河日下,在308,505两届大选败阵,未来能否再为华人争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