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著大选可能随时举行,一般认为,这次的预算案将是一个讨好而不一定求好的预算案。其实,从2009年上台以来,首相纳吉的作风,就是闪避问题,尽可能左右逢源,不要得罪人。这样的从政风格,注定了不会有突破性的,易于得罪人的变革。这个特点,也反映在其花样百出,可却无本质性变革的经济政策面。
据此判断,今年的预算案内容,也将是过去政策的延续,不会有重大的方向性转变。大马的预算案,基本上有以下特点:一是,除了1993-1997年以外,自1967以来,便是年年赤字;二是,经常(运作)支出常占到总收入的80%以上,也就是说,赤字部份出在发展开支;三是,除了1972年、1986年、1987年外,经常支出额不会超过总收入;四是,赤字通常是靠国内,而非国外借贷,这也显示出,国内储蓄额颇高,之所以,也与强制性储蓄的公积金制度有关。它也为政府提供了便利融资。
何以1993-1997会出现小盈余?这就与民营化(Privatization)政策相关。
在大马,这个民营化也常带有私“盈”化的色彩,也就是旨在利惠特定个人或集团的挑赢家“私盈化”。据估计,从1990-2007,只是基础设施方面的民营化,其数额便高达1757亿令吉,其中,1993-1997便占了近半。据此,也可判断,民营化,或也可能是朋党优先,私利至上的私盈化,会成为日后减赤的可能手段。毕竟,政联公司(GLCs)的市值,占了我国股市总市值的约35%。这还不包括国油的部份(有4000多亿,惟也有相当部份为国外的资产,而非本国资产)。
不当的民营化沦为私盈化
民营化会带来什么正负后果呢?这要看用什么方式、民营化或私盈化什么项目、公共服务而定。若是把事关民生的医疗、教育、交通等进一步民营或私盈化,就可能出现肥了朋党、瘦了人民的不可欲后果。据此,人民可得加强其政治参与度与民主监督,以免遭殃。
本来,搞民营化,目的无非是减少政府的财政与行政负担,及提高效率与多元竞争,可大马的民营化有其不寻常的财富重分配的动机。民营化能否真提高效率姑且不论,就财富重分配而言,就很易产生益了朋党,损了民益国益的不良后果。在大马,不仅公共决策缺乏透明与公开性,甚至还有官方机密法令(OSA)这个护身符,来为不可告人的行径护驾,也是助长恶政劣治(Bad Governance)的主凶之一。
在这种不利情况下,若不能提高政务透明度、公开度、民主监督、公民参与等的话,民营化很可能就会劣化为益朋党,损国益民益的私盈化、海盗化、高速公路大“盗”化等利益输送行径。
总的来说,我国经常开支正在加速扩大,且联邦政府收入的素质(Quality of Revenue)不高,如过去几年来,油气收入占了总收入的30多%,且还每年出现400多亿令吉的年度赤字;若油气收入剧减(产量减少,价格波动大等),政府如何运作,钱从哪里来?更何况,大马的工作人口中,有约75%是非技能性员工,而来去不定的外劳又致成技术断层。据此,自也不易提高其收入与纳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