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1万5千人赴彭亨劳勿参与反山埃组织发动的“劳勿绿色盛会”,向政府表达了反对山埃影响居民健康的心声。这起事件之所以成为一场大型的社会运动,主要便是政府漠视当地民众生命与健康所致。从金矿公司的设立、环境评估、健康影响等,公众都被排除在外,没有参与权及知情权。
2006年,劳勿武吉公满新村居民获知劳勿澳洲金矿公司要到只隔了村子一条马路距离的地方兴建金矿厂。当时村民并不了解使用山埃采金带来的后果,直到有些热心村民去收集资料后才发现山埃原来是一种剧毒物质。
如果在采金过程中不幸发生山埃泄漏的话,将会威胁新村和附近地区居民的人命安全。这件事促成村民成立“反山埃采金委员会”,他们向首相、相关部门的部长、马华公会、劳勿区国会议员等求救,要求撤销采金准证。
法庭驳回司法审核申请
2009年年初,反山埃采金委员会以“金矿业主采用12年前的环境评估报告,而不是新的环评报告来申请采矿准证”为由,向吉隆坡高庭申请司法复核,以检讨马来西亚环境局批准山埃采金计划的决定。高庭法官刘美兰驳回委员会的申请,理由是不满政府部门的决定者,必须在40天期限内提出司法复核申请。村民申请司法复核环境局在1997年批准的环评报告,已经超出申请期限。
委员会代表律师杰西卡过后向《独立新闻在线》记者表示,环境局1997年的环评报告并没有探讨山埃采金对人体、水源、空气等造成的影响,村民也不容易获取环评报告。
理大华文学会在本月发出的文告指出,金矿公司应该在采金计划前进行环境评估、交通评估和社会评估,同时与民众接洽,让他们了解采金工程运作,注重当地居民的福利与公众参与。理华学会认为金矿公司从获取执照设立工厂至今,不曾通知或公开咨询当地居民的意见,一切程序都是属于黑箱作业。
从杰西卡律师和理华学会的言论,我们可以发现到一个问题:劳勿澳洲金矿公司在计划开始山埃采金至投入山埃采金的过程中,金矿公司和政府部门(环境局)漠视居民的知情权,绕过提供地方民众有关计划的资讯与民众参与的程序,直接批准和执行备受争议的山埃采金计划。
漠视在地居民知情权
身为大马国民和劳勿地方的居民,他们世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却对在他们眼皮底下的经济发展计划一无所知,没有参与和提出意见的机会,这是一个很危险的警讯。背后揭示的是政府并没有履行“以民为本”的治国理念,他们重视的是商人,更准确来说是和他们关系密切的商人的经济利益。(劳勿澳洲金矿公司老板甘代耀Andrew Kam,是马华公会前总秘书甘文华的儿子)。
国家和资本家垄断资讯流通,漠视在地居民的知情权,坚持进行山埃采金工作。然而我们的市民社会也不是人人拿捏的软柿子,“大难当前”的压力迫使劳勿地区居民快速回应及坚强面对“敌人”。反山埃采金委员会除了透过司法途径外,也举办各种活动来唤醒地方居民和国人的权利意识。村民从对山埃所知甚少或是一无所知,到了今天反山埃采金委员会可以举办说明会向群众清楚说明山埃采金事件的始末、山埃带来的环境和健康影响、金矿公司与民无关的经济利益、反山埃运动面对的困境等。
除此之外,委员会也邀请研究山埃采金术的专家到武吉公满考察,在今年5月于当地挨家沿户调查居民健康情况等,并且把这些报告提交给联邦政府、彭亨州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充分发挥市民社会动员的力量。
反山埃采金委员会抗争多年从未放弃,原来是人民投票委任出来的政府与国会议员,他们在与劳勿地区居民活力和勇敢动员的对照下,显得那么的漠视民意和疲弱不堪。
9月2日,劳勿和全国民众要借由“902劳勿绿色集会”向政府再次强烈表示在地居民正在承受山埃采金带来的健康问题,要求政府尽快解决这个环境公害。
我认为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向政府要求/讨回公众参与和监督所有和社区生活相关的发展计划的权利。
我们要有知情权、参与和提出意见的权利、充分的资讯管道,我们要求任何的发展计划都要有除却政府和财团以外的“第三个团体”(地方民众、学者专家、非政府组织等)参与其中,共同建立一个平等的协商机制。
在这个机制下,涉及的单位互相协调和监督,确保所有发展计划(例如边佳兰RAPID、关丹莱纳斯工厂)都符合人民的利益。
我们出席902集会,向政府要回我们的参与权及知情权,我们要所有的发展计划都是服务于民,而不是毒害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