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青教育局主任张盛闻在榴梿电台的“天马行空”节目发表“独中的共识与现实”课题时,为前首相敦马哈迪及其子慕克里兹背书,归咎他族的单元教育是国民团结的障碍。
张氏从执政集团角度看待董总贯彻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的完整体系是属于走向单元教育,与马华作为政府以国家的多元化及各族团结的角度有所距离。从此亦不难看出,马华在华教的立场上并不符合华裔社群的诉求与意愿,这道从上一代延续下来的“历史鸿沟”难有填平的一天,马华过去高喊的“与华教共存亡”口号,最终沦为空谈。
所谓华教走向“单元”,实与我国政党政治的单元(种族性)性异曲同工。华(马华)、巫(巫统)、印(国大党)3大单元种族政党,各自代表所属种族的权益而斗争,但在国阵的“大帽子”底下视为多元化的政府,还以此为荣,沾沾自喜,自诩为“多元民族国家的典范”。
按照这样的逻辑,大马教育的多元化何尝不也走多元化路线?大马华文教育从小学、中学到大学三阶段完整性的体系,完全依据国家课程纲要、政策的规定,并非走“全中文为主”的路线。如果抛弃“有色眼镜”,政府既然允许国际学校自由使用教学媒介语,为何不能依据宪法内明文规定可自由学习、传授各自语文的权利,形成百花齐放具有多元的特征?
因此,国阵政府将华校的完整性纳入国家教育的范畴,平等对待华校,并共存共荣,才是多元化的表征,也与国阵3大成员的三大族群属性殊途同归,这才是见树又见林的宏观视野,吻合世界无疆界,人类地球村的大趋势。国阵和马华对此多元化的教育特色,应该热烈欢迎才对。
交换公民权典当的滥觞
马华指董总拿不出佐证来证明60年代有达成“共识”或签过任何“典当华教”的契约,无法让人信服。因为,副首相及教育部长慕尤丁指政府根据“共识”,不允许增建华小及独中。
慕尤丁身为政府内的No2人物,又是掌管教育部门的内阁部长,竟然碍于先贤契约、共识及教育法令所限,使他身为教长也不能批准增建独中;过后,还促董总看清楚教育法令条文。
很明显的,副首相兼教育部长慕尤丁掌握相当充足的“资讯”,可说明不建华小和独中的共识、契约是存在的。马华之所以否定这点,主要是为了替该党“先贤”缓颊。如果马华“先贤”当年对华教课题噤声,一追究责任,历届马华领导人是否都成了“典当华教”的共犯?
马华“先贤”在争取独立的谈判中,若以华人公民权作为交换条件而放弃其他领域的权利,语文教育是重中之重,这是典当华教权益的滥觞。
接下来1958年《拉萨报告书》第12条的“最终目标”,即落实单一源流学校。马华轻轻放过,由林连玉为首的华教团体群起反对和交涉,时值争取独立大业重要关头,英殖民政府给予独立的条件必须是三大种族团结合作,因此该条文才收回。
到了《达立报告书》的1961年教育法令,又列入发展一个以马来语为主要教学媒介的教育制度(最终目标),导致华文中学改制,原有的华文中学分成国民型与独中两类别,马华第二次“典当华教”权益更是铁证如山。
所谓“共识”与“契约”之说,或在以下情况下衍生:在政府成员会议上议事,当某方提出一项课题讨论时,涉及的一方保持缄默,不反对,往往被视为默许、同意而形成“共识”或表面上的口头“契约”。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共识”,原本欠缺法律约束,经历半个世纪以后,却仍被政治人物援用为有效的凭据。
马华应勇于认错
对此,马华现任领导层应勇于认错,进而提出补救之道,向慕尤丁求证何谓“共识”、“契约”?出自那里?有何所本?然后将之公告天下,以释众虑,作好上情下达的“邮差”角色,绝不是要董总直接向副揆求证。何况,教育部长慕尤丁之前己拒见董总,马华此举无异陷人于难,难逃推卸责任之嫌。
张盛闻为政治利益强行包揽马华争取关丹独中的功劳,蔑视董总3.25大集会,关丹520华教大集会、董联会、华总及其他非政府组织代表民意的力量。首相纳吉重申“以民为本”的治国理念,难道是空谈的吗?
马华之所以出手“协助”关丹独中,何尝不是公民社会发挥力量所致?因为民间的强力施压,马华不得不在内阁要求政府批准开办关丹独中;至于昔华独中及今后的其他独中,能否开办,还看“造化”。
如果马华无法在政策上使独中与国际学校及其他私立院校享有平等发展的机会与地位,那么“马华与华教共存亡”的口号将沦为空谈,马华也无望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