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首长林冠英以280万令吉买下一所私邸,被巫统、马华、民政党以及一些亲国阵的非政府组织,指控他与州政府在2012年出售山竹园地段给发展商兴建私人医院和酒店的事件有关。
槟州打昔牛汝莪国会议员拿督沙布西也已向及贪委员会报案,指控林冠英涉贪、典当槟州的土地,换取低于市价的价格购买豪宅;反贪会已答应著手调查。
国阵那些盟党人马抓紧此事,如获至宝,全军出发,接二连三,先后向警方和反贪会报案,真不愧是国家的“栋梁”。
我国的政治人物到底怎样了?买便宜一间房屋就有如此大的罪行,“买贵了”就没有罪?国家每年的稽查报告,政府各部门皆出现买贵了数十倍的高价物品,如此严重的贪漏事件,令国家损失巨额公帑。请问这些政客到那里去了?为何不见他们抖起百倍精神积极去报案,将贪污舞弊者绳之以法?
非由国阵定论
槟城山竹园买地事件,既然有人已报案,就让警方或反贪会来调查,有何大不了?相关政客无需如此大阵仗,于3月25日在山竹园发起集会。
而且,这场集会上还有“红色运动”主席莫哈末阿里、马华、民政党及人民进步党等领袖,彼等在会上发表“随著槟州政府不延续山竹园的人民组屋计划,这意味著林冠英及槟州政府已掠夺槟州穷人的权力”,如此煽动性的言论。
这些国阵政客可谓目中无人、罔顾法律。在警方与反贪会委员会还未调查,法庭还未开庭审判,法官还未下判之前,就一口咬定“林冠英及槟州政府已掠夺穷人的权力”,岂不是未审先判?
林冠英有罪或无罪应由法官来审判,而非由国阵政客来下定论。
自称代表华裔的马华及民政党领袖,是否皆认同红衣运动主席莫哈末阿里一路来的所做所为?为何与此狂人站在同一阵线?
马华及民政党可以批判政治上的对手林冠英,但一定要有底线和原则。如果完全不理会事实,只顾著捞取廉价的政治资本,试问华社还能对它们有所期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