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关注。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华总)及13州中华大会堂坚决反对。其他非穆斯林团体也发表了同样的呼吁。
正如华团所说的,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的国家,联邦及各州的司法体系应该以世俗体制为准。伊斯兰党应放弃在本月18日在吉兰丹州议会寻求通过伊刑法法案的意图。
不过,丹州苏丹莫哈末五世支持丹州落实伊刑法,使问题更复杂。民联在这关键时刻,更必需清楚的告诉伊斯兰党,民联无法接受这样的方案,行动党和公正党更必需站稳立场,阻止伊斯兰党;必要时也应把伊斯兰党逐出民联!
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认为,若伊斯兰党执掌的吉兰丹州政府坚决在18日提呈《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典》修正案,将是民联瓦解的预兆;亦能“拯救”巫统让国阵免于倒台。
林氏说的有道理,但他没有告诉我们,如果伊斯兰党一意孤行,行动党会怎么做?谴责伊斯兰党?和伊斯兰党划清界限,还是民联将开除伊斯兰党?
公正党对伊斯兰法的态度非常模棱两可,这可能因为它的党员和党要多为穆斯林。但是,公正党即然是一个所谓的多元民族政党,就不可能只照顾某一种族之利益,否则它和巫统、国阵有何分别?505大选投票支持它的人不是白投了?
我认为,民联对伊斯兰刑事法的态度必需清楚,不可含糊。简单来说,就是必需阻止伊刑法,包括和伊斯兰党分道扬镖。只有这样,才能让人相信民联的立场是坚定的。民联的议员更必需向人民证实他们不是只为了布城政权的政客,在大是大非面对绝不退缩,失去官职也在所不惜。
至于口口声声宣布反对伊斯兰法的马华和民政党,在反对丹州推行伊斯兰刑法非常卖力,那是因为攻击伊党和民联是马华捞取政治资本的最佳方法,这不代表马华民政一定敢彻底反伊斯兰刑事法。
如果巫统在丹州支持伊斯兰刑事法,马华和民政的立场会改变吗?还是继续把球踢给行动党?
如果巫统在国执政的州属推行伊斯兰刑事法,马华和民政的立场会改变吗?还是反对一阵子,然后就缺席州议会以逃避责任?他们敢公然在国阵执政的州属反对伊斯兰刑事法吗?
马华在农业部长的“抵制华商论”事件虎头蛇尾,反伊斯兰刑事法又有多少能耐?会不会只反民联的伊刑法,不敢反巫统的伊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