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马华党员,只能有党意,不能有民意?在党意与民意冲突时,何者为重?
马华甲州妇女组顾问兼甲市区区会妇女组主席江雪霞,因参与声援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的“我们抗争”(KitaLawan)307大集会,受到马华的批评,可能会受到马华纪律委员会的传召及对付。
马华中委兼公共服务与投诉局主任张秀福表示,江雪霞行径已让马华同仁失望和愤怒,并指江氏为“双面人”。
单从马华的角度来看,江雪霞可能犯了党纪,作出不符合党利益的行为。然而,马华是否禁止党员参与公民集会,并无清楚指示。江民过去也参与净选盟428集会,也曾引起党内炮轰和质疑。
江雪霞是马华元老,论资历比马华前两任总会长翁诗杰、蔡细历还资深,更别提是现任的总会长廖中莱了。很难相信江雪霞会搞不清楚马华党章和党纪。江雪霞敢冒著被开除的风险出席净选盟大集会和“我们抗争”307大集会,为的是甚么?真的是如某些马华领袖所说的为了出名?
如果江氏的年龄像马华中委张秀福那样年轻,这样的指责或许可以成立。因为政治人物都希望博取上报纸的机会,以提高知名度,让公众和选民留下好印象,以便在政坛更上一层楼,例如成为议员或部长。
可是,对一个超过70岁的人来说,这种说法是不能成立的。江雪霞不可能以75高龄代表马华上阵马六甲国州议席,也不可能威胁任何人的地位。如果要扮演“双面人”又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
笔者认为,马华不应该对付江雪霞。反之,马华应考虑到马华党员虽然需要服从党纪,马华党员本身也有个人的意志和良知,在大是大非面前,不会因为担心受到党的处罚而屈服。江雪霞坦承出席大集会,并强调是为了公正,而非安华。这种超越党派的勇气,在马华是少有的。
马华对付江雪霞很简单,开纪律委员会传召江氏,给予警告或冻结党籍一年就完成工作了。但是,这么做却是得不偿失,反而授人以柄。有智慧的政治工作者,肯定不会那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