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阿菲克在社交平台Threads上发文表示,他的员工通过WhatsApp发辞职信文件档,再配上一句“对不起,再见!”,就完成了辞职手续。
该名员工的行为令阿菲克感到很不满,因为他在多天没有去上班,也完全没有提前交代的情况下突然辞职。
一般上,若一名员工要辞职,会礼貌上提早知会上司,或按照雇佣合同的通知期递交辞呈信予相关部门,以便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寻找新员工来填补空缺等,同时让员工顺利移交任何正在进行的计划,以方便新员工或其他同事接手。
对雇主而言,辞职通知期能够确保公司的运营不受到影响,否则若员工突然离开公司,可能会使一些计划被迫暂停,或加重其他员工的工作负担。
其实,体面地辞职对员工而言也不算坏事,至少能够体现本身的专业精神,让上司留下好印象,也能在相关领域中赢取好口碑。更何况山水有相逢,辞职的员工未来可能会跟前雇主因生意来往而碰面,若与前雇主的关系欠佳,可能会影响自己的事业发展。
不过,现在的年轻人可能没有想得这么远,毕竟他们的成长环境与上一代不同,就是打从一出生就不愁吃穿,有者更在毕业后即获得父母赠车,也无需赚钱养家。所以,新生代比较倾向于寻找自己喜欢的工作,不会如上一代般为了糊口,只能对老板毕恭毕敬、忍气吞声。
此外,现代多数父母提倡爱的教育,很少大声责骂或鞭打孩子。所以,这些在爱的教育下长大的年轻人,哪里能忍受雇主的权威式管理,比如呼呼喝喝、大声责骂、无偿加班等,若加上公司福利欠佳,他们根本不会想要继续呆下去。
员工不喜欢某份工作的话当然可以辞职,但无论如何,还是要具备责任感和常识,比如不能无端旷工,要辞职的话也要尽早通知老板一声,不要突然WhatsApp,或致电老板说自己不干了,因为这会影响公司的运作,也难怪上述个案中的阿菲克会感到不满。
如果员工违反雇佣合同内容,阿菲克大可以向员工追究法律责任,但采取法律行动需要花费时间和金钱,倒不如把精力放在工作上更划算。
现代的年轻人强调做自己,这固然是好事,因为勇于挑战权威,才能对抗不公平的待遇。但做自己不意味摒弃良好品性,甚至对他人造成困扰,这不是自我,而是自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