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入为主”是造成一个人坚信自己所见所闻、固执主观的判断,此举不理性仅相信自己看法、坚持己见的生活错误态度。历史上类似失败案例,随手拈来比比皆是。
感情上,人与人初次相处是否投缘,系于对方给予自己的第一感觉,这就是先进入我们脑海中很主观的印象,很大程度上驾驭著我们的理性,导致无法客观的看待对方真实的一面。生活上,我们所熟悉的“一见钟情”(Love at first sight),说的正是这种陌生人之间,彼此因偶然相遇,进而产生某种外在浪漫的吸引力。一见钟情若从情感角度来看,是非理性的,不是一种扎实、能深入处理人、事与物的方式。
从消极层面看,在我们对予事情好坏判断之际,先入为主的习性,犹如将一个人判处死刑却不能上诉,导致其人了无生机无法翻身一样。简单的说,这就是对人或事物的固定不变之消极看法,我们可称之为“成见”或“偏见”。
学校里一名老师对同学之不平等对待、职场上老板于员工所持不同的态度、父母之对待孩子、法官对被告的下判不公等为例子,我们不难发觉,很多时候事情的最终结果,会因先入为主的偏见,而产生对相关之人、事、物造成不公看法之外,对自己也会衍生出许多负面不利影响。
打个比方,电影里常有出现的环节,即商场客服人员,遇到进门来衣冠不整之客人,由于错以相貌为衡量客人财务实力之标准,结果对客人怠慢,而导致平白失去一个难得的大订单。该剧情要告诉我们的,是该人员以貌取人、以先入为主态度不公(不恭)对待客人,最终吃亏者,可能会是自己。
情感方面,尤其是青春男女,若以貌取人为重要择偶条件的话,俊男靓女的婚姻关系,通常都不会太长久。这类案例,影视圈里比比皆是。要知道以貌取人,基本上就是先入为主所产生的浪漫外在吸引力,它并没有把关系建立在感情基础,就像房子没建筑在扎实有地基的土地一样,又怎能住得安稳呢?
我们日常生活或是工作上,对于所见、所闻、所了解,不宜将自己初步好感觉,用于乐观的去分析人事物,毫无保留相信自己的正面判断进而立马接受,结果导致最终被自己所蒙骗而成为受害或吃亏者。相对的,对于自己所遇初步觉得不妥善者,也无需立马先入为主,去判其“死刑”永不超生。若真这样,也可能像如上所说的客服人员,会因自己的偏见而失去挣钱大好机会呢。
各地法院皆有案例 : 对于一个即便被判死刑的犯人,可能都会有被判“缓刑”的可能性,以暂缓执行判决,得以奖励犯错之人,让他们有机会能够改过迁善。
要看透一个人的智慧、能力与人品,基本上我们都需要长时间去了解以证明,万不可贸然先入为主做决定,以免“冤枉好人”,或平白失去可为自己效劳奉献的人才,甚至于可怕的引狼入室搞惨自己。相对的,若遇到一个机会,也不应该立马否定这机会的潜力,宜静观其变冷静的去探讨,它是否是一种假象,抑或真是大好良机,证明没有错过这等利己 “好东西”。
所以,对于我们身边的人、所遇之事和周遭的东西之看法,我们不应主观的先入为主偏见待之,而是应该多方探讨求证其优劣点。这样,对我们自己才会大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