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听说“举贤不避亲”,此话乃出自《吕氏春秋》。其意思是说,当我们要推荐某一个适当之人选,去做某一件重要之事,或担当某一个重要职位的时候,不应该只考虑到,对方和我们有直接或间接的个人亲近关系而最终选择不重用他。否则,这将会令我们平白浪费了可以奉献及表现的良才。其实,原句应是“举贤不避亲仇”,它源自孔夫子的言论“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而得。举荐贤能的时候,不应舍弃亲近之人不用之外,即便和自己有仇之人才,也应该考虑接纳聘用,这就看你如何去妥善处理,以及平衡可能出现之状况。
在企业界,一般上用人的观念是,尽量避嫌不聘用与自己关系密切之人,以免衍生敏感让旁人闲话诟病,导致失去领导者之公信力。然而,这只是当事者在意识形态上的一种无谓思维障碍而已。而且,这对真正可用之人、有学之士会很不公平。它就像我们衡量一位美女,不能因其天生丽质而把她狭隘的归类为“花瓶”,进而忽略了她的才华与实力一样。一个优秀的领导者,要对自己的公正不阿立场有绝对自信而不惧畏流言蜚语,凡事皆可实事求是摊开在台面上接受各方审核。
同样的,在领导统御精神下,与自己不咬弦之人才,未必就不能够收编纳用。在此话题上,我们不得不提欧阳修、王安石与苏东坡(苏轼)这三个人:某年苏轼参加国子监科举考试,其应试文章呈上去之时,众考官阅后均视为绝好佳作,故推荐予主考官欧阳修。欧阳修阅后也赞赏不已,只可惜他误以为这是自己的学生曾巩所作。为了“推贤不举亲”的观念,欧阳修硬把苏轼降为第二名,成了千古传述的“举贤避亲”故事。
另一厢同为欧阳修门生的王安石,历来与苏轼在政见上非常不咬弦。后因“王安石变法”,两人之间更存有极大的矛盾,成了政敌。苏轼屡次官贬,不外是因为阻碍了王安石之变法。后来苏轼因“乌台诗案”入狱九死一生之际,王安石却又为他仗义执言,上书皇帝上为他开罪。可见王安石非因公报私仇而将苏轼入罪,确实是因为在王安石执行变法时,苏轼给予了后者莫大的改革阻力。倘若苏轼稍微“醒目”一点的话,或许王安石会“举贤不避仇”而重用苏轼也说不定。
最近观察我国政治发展局势,从委任内阁部长、国会议长等人选等方面,不难看到大马政坛的“举贤不避亲、却避仇”做法。在“庸人当道”之下,这个国家百姓,还会有何未来的前途可言?所以我们大可这么结论:于公或于私、人与人之间的配合与交往,可以将“政治上是敌人,人格上是朋友”的思维,归为大格局的特殊领导方式。凡遇贤人,我们应该唯才是用,而非以“举贤避亲仇”心态作为筛选人员准则。
心思单纯而炽热,遇人才奉之若至宝,这才是优秀领导用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