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大22岁学生遭受性骚扰,多次寻求学校协助却不了了之、前国家泳将王碧燕在担任国家运动员时受到性骚扰、玛拉工艺大学分校讲师涉及性诱拐以及发送猥琐露骨短信给学生、校园月经检查、路检警员要求女司机露胸免罚单、艾恩强暴玩笑论、政治人物被性骚扰以及隆雪华堂董事性骚扰等等,都只是近来不同领域传出的性骚扰案件,但这些案件并非单一少数个案,反而突显了我们社会长期以来面对的问题,只不过我们需要一个受害者拿出勇气揭露事件,引起更多的人的关注,也希望通过此举动让更多受害者共同站出来。
在谈性骚扰事件,已经不是过去字面上的含义;也就是说所谓的性骚扰不只限于肢体上的接触,更广泛的用意是文字、图画,影片、声音以及其他物品传送给其他人等等。只要传送相关的资讯让其他人感觉不舒服甚至有侵犯的感觉,都可属于性骚扰。当然在马来西亚社会的性别意识不强的情况下,许多人对于性骚扰的认知只限于传统的含义,反而忽视了其实传播让个人不舒服的资讯也属于性骚扰的一环。
因此,在目前相关的政策以及法律上,应该加速在国会提呈“反性骚扰法案”,从国家层次去制定相关的法令,再去检讨目前不同法案需要更改以及修正的部分,例如职场上或是校园的性骚扰。从反性骚扰法案去延伸不同的法案来配合推动相关的措施。
第二,不同单位(无论是政府部门或是私人领域)都应该进行反性骚扰宣传、政策宣导等等,除了印刷海报公告之外也应该进行反性骚扰的相关课程。
第三,当某单位发生性骚扰事件后,除了能到警察局投报之外,也应该在内部成立不同人士所组成的申诉、调查以及处理机制,进行内部的检讨以及公开资讯透明。
第四,应该去尊重不同性别的感受,所谓的性骚扰不仅仅只限于女性,反而是不分性别的性骚扰,当然目前的案例而言主要受害者是以女性为主,但不能忽视在性骚扰案件中男性受害者。
薄弱性别意识
往往新闻上出现性骚扰新闻时,键盘侠就会开始嘲笑:“为何要骚扰这样的人?”,“这些货色你可以?”,“是不是有人要出名?”等等,用不同的借口试图为加害者洗脱罪名或是将性骚扰事件当做小事而已,但是这也反映民众如何看待性骚扰事件。
无论是哪一种类型的性骚扰都不应该让我们当作理所当然,反而是应该时刻警惕在现今社会,男女平等的社会中任何人都应该受到平等的对待,而不是因为性别上的差异而受到不平等的对待,特别是性骚扰。
性骚扰事件不断的发生,也反映我们对于性别意识的薄弱;尤其在一些组织内有性骚扰事件发生,为了保护组织的名誉,往往是被害者离职,但是这并没有办法解决核心问题,只是显示组织对于性别意识的逃避与不注重,反而应该要去思考如何强化组织内部性别意识以及预防同样的事件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