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求,虽然旨在账本的盈利;但是,底线在于,所行之事,必须兼顾基本的社会责任。除了职工应有的既定福祉,公司的经营,还得处处放眼国家的律法,乃至环境之生态。
同意这些,读及永平中学董事长马文清先生在《永平小镇新旧事》(吉隆坡:益新;2020)发表〈企业的社会责任〉所提的当事人所言,读者当可感受责无旁贷的难得之处:
“纺织业的染整厂用水量很大,同时会产生大量的废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几年前我们耗资1亿多令吉,在峇株巴辖生产线投资最新的污染防治设备,今天RAMATEX染整厂排放的水,已达到饮用水的标准。”
文章里马先生因此说:“染整厂污染环境的问题在我们的集团是不存在的,我们的废水排放标准,在NIKE全球纺织供应商中排名第一,这是很值得骄傲的。”(页5-6)此事说来,诚是商人一番精密的计算。马文清先生分享了当中的秘密:大马的水价昂贵,每一立方米达到3.80令吉……然整厂排放的废水经过处理后,再生循环使用,每一立方米的成本之需2.60令吉。据此计算,马先生透露:尽管公司为此不惜投入了过亿的资金,“我们三、四年就回本”。既然这样,可以知道,股东这一大笔的投资,最终所造就的,是双赢的丰收。
尽管这样,上亿支出,毕竟不是一般的中小型企业的财力,足以应对。认识这点,大家必然明白,不但何以常见剥削客工之新闻,同时也时常听闻企业破坏环境的魑魅魍魉。相较之下,马文清先生远虑之深远,由此可见,自不待言。
时任柔佛卫生、环境与农业行政议员的萨鲁丁嘉玛医生当年揭露,本州河流污染的元凶,一大部分乃是沿河而建的棕油提炼厂:业主贪图方便,乃将废料倾倒河中,造成鱼群中毒。那么,国库何以不能借出资金,用以整治这个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