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小学校图书馆宣言》声明:“中小学图书馆是保证学校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卓有成效的教育的一项必不可少的事业,是保证学校取得教育成就的基本条件”。
世界上许多重视基础教育的国家,都把图书馆的建设当作重要大事来经营,透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图书馆法,以保障、监督图书馆的发展。如丹麦《公共图书馆法》,规定每一所小学都必须建立图书馆;英国规定中小学图书馆可通过公共图书馆购买书籍。日本的《图书馆法》对图书馆的定义、功能、人员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规定学校图书馆必须由专业的工作人员来管理,并制定《司书教谕讲习规程》,对图书管理员的专业资格与培训内容,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图书馆已成了马来西亚中小学必备的硬体设施。今天不管走进任何一所学校,不论是中学小学、大型或小型、位于城市还是郊区,都可看到图书馆的存在。可惜的是,在功能的发挥上,这个被喻为学校灵魂、学校心脏的“空间”却常显空洞,有形无神,明显存在血液循环不良问题。
我们有能力搭建基本的硬体设施,但却没有足够的软体设施来支撑;有能力设置图书馆,却无法让它发挥最大的作用;有能力购买图书,却无法叫孩子爱上阅读。普遍而言,图书馆的存在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撇开图书馆的位置选择,还有空间运用、书种等问题不谈。我们的学校图书馆都没有配置专业专职的管理员,而是交由没有经过相关专业训练,又需负担教学工作的教师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又怎能全心全意把心力投注在图书馆工作上呢?纵使有学生图书管理员协助,还是不足以解决问题。
一般学校图书馆的开放时间都不长。学生每天到校后赶著上课,课间休息赶著上厕所、去食堂,放学后赶著回家,日常能上图书馆的时间还剩多少呢?当图书馆不能为学生所用,缺乏“用户亲和性”(user friendly),不就形同虚设了吗?
设置图书馆与提高阅读风气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当中还需要有一个专业,能全心全意投入工作的图书管理员。这样才能在管理书籍,处理图书的借阅与归还等工作之馀,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为学生提供咨询,为他们的成长提供服务,如给学生推荐书籍,指导学生更有效地利用图书馆资源,策划阅读推广活动,开设阅读指导课、组织学生进行读书会、举行读书座谈会等,让图书馆成为组织阅读活动、推广阅读的重镇。
来自苏联的图书馆学理论家克鲁普斯卡娅说过“图书馆员是图书馆事业的灵魂”,要让图书馆真正发挥功能,必须先改变“图书馆只是借书还书的地方”,“图书馆工作是谁都可以胜任”的陈旧观念,重新定义图书馆的意义,更慎重看待图书管理员的角色与功能。如果图书馆有其存在的意义,阅读这件事真值得我们重视,图书管理员的工作又怎可能只是兼职性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