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社会中参与各种事务,的确不必对每样事务都去专门学习、研究一番。如说某些人做生意,不必特地去上商业管理或国际贸易课;某些人从政,也不必特地去上政治科学、政治哲学或法学课。无论如何,虽说实践最重要,但若能从课程中汲取、参考不少专家或前人从不同角度、方法、思路、经历等总结出来的系统性知识,始终都是有益的。
那么,人们参与宗教,不管作不作为信徒,是否也应当多少接受一些宗教学教育呢?笔者认为值得鼓励,乃至是有必要的。尤其是对一个那么重视宗教,甚至官方还企图把宗教公共化、权威化的社会而言,因为宗教越涉足、介入社会,乃至规定、形塑社会,人们就更有必要从更科学或人文学(包含客观、理性、中立、开放等价值和标准之学)的视角来检视和探讨宗教。
宗教学教育不同于国人一般上所理解的宗教教育。后者基本上就是宗教教义、思想、观念、仪轨、习俗、律法等方面的教习,虽然前者通常包含后者的内容,但却偏向从科学或人文学之相对“局外人”的角度和立场来理性探究之、研讨之。
不应排斥研究宗教
换言之,宗教学对于宗教的处理,一方面就如实验室里的科学家针对其所观察的“实验品”,另一方面,则如人文学者针对其所有兴趣探讨、反思的“现象”,或者“课题”。
当然,对于一些宗教界中人来说,宗教绝不是拿来研究的,只能拿来认真、严肃、诚恳地信仰,所以社会只需宗教教育,根本不需,乃至不该有宗教学教育。
即便要有,也只能局限在学术的象牙塔里,不能随意搬到坊间来“干扰”人们对宗教的“正确”观念和态度。甚至,对于一些比较极端(当然其人不会自认极端)的宗教人士而言,任何宗教主流建制以外针对宗教的看法和见解,都是“异端”,必须被打压、禁止或至少该被排斥。
坦白说,作为一个理应经过人文主义启蒙和改革的现代社会,不认可、不允许、不鼓励从科学和人文学角度来研究宗教的态度,绝对是“反现代”的。毕竟现代性的核心原则之一就是对人的理性能力和自由意志的肯定及张扬(一定程度上即是“人的解放”),所以近代以来,人类不断通过科学和人文学科来增进本身对各种事物的了解,探索相关的意义和价值,乃至从而改造世界。
职是之故,诚如国家之发展或稳定需要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那样,宗教学也是必须的。除了作为一门专业学科在大专里传授,把宗教学推广到民间,应有助于人们更理性、客观、开放地看待和对应宗教。虽说这或许多少会令坊间对宗教的观点和立场更多元化、自由化、民主化,不利于宗教权威的扩张和巩固,但这何尝不是好事呢?
质言之,宗教界应当对本身所信靠的宗教更具信心,相信即便宗教学教育中所传达的讯息对本教有“异议”或“误解”之处,但本教最终也会经得起考验。
再说,作为一个开放的论域,宗教学本就不反对宗教界的参与,包括自我辩解和宣传。反之,宗教界若不惜借用民粹或威权之力来阻挠、围堵、扼杀宗教学,那则只会证明本身的蛮横和落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