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嘉楼伊斯兰法庭做出一项让人震惊的裁决,公开鞭打两名穆斯林女子,各鞭笞6下,罪名是同性恋。这鞭笞的刑法不仅让两名女子饱尝皮肉绽开之苦,心灵摧残之痛,也对我国世俗文明的鞭挞,引起轩然大波。
在国外媒体广泛的报道下,我国开明伊斯兰形象一夕之间塌崩,国际形象一落千丈,成为了他人口中“野蛮落后”国度的代表。严重侵害人权的举动也成为了大马永远抹不掉的污点。
国内则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对于登嘉楼伊斯兰法庭的做法,首相并不苟同,他强调伊斯兰是个宽容与公正的宗教,况且这两名女性是初犯,她们应该接受辅导而非如此严厉的惩罚。身为巫统开明派领袖的代表,凯里也做出批评,他表示伊斯兰推崇怜悯之心,而且必须照顾每个人的尊严。作为对比的是,彭亨与吉兰丹州政府展现另外一种态度。在登州首创先例后,他们也跃跃欲试,欲效仿登州的做法。
政客煽风点火
虽然伊党一再强调这项鞭刑是在该州2001年伊斯兰刑事法下合法执行,有关当局严厉执法是为了杜绝歪风,但是这项判决已经明显违反了刑事法典289条文(女性免于鞭刑),这是否宣示著伊斯兰法律已经凌驾联邦宪法成为大马最高法律了呢?
这想必也是大多数国人尤其是非穆斯林群体担忧的问题,毕竟如果伊斯兰法庭的权限不断扩张,那么我国将逐步摆脱世俗国的身份,如伊党所愿步入伊斯兰国的时代。
在很多国家的法律中,LGBT(男女同志、双性恋者以及跨性别者)已经不再属于犯罪,而在道德标准上,大家的看法也趋向中性,就算不赞同,但最低限度也必须尊敬其他人的性取向。不过,从青体部部长赛沙迪助理因参与同志活动被迫辞职、乔治市艺术节主办方撤下摄影展上LGBT社运分子的肖像,再到这起公开鞭刑来看,LGBT群体在我国属于十恶不赦。
追根究底,这都是一群政客在幕后煽风点火,以宗教之名让人们仇视LGBT,并要求对LGBT施加更严厉的惩罚,借此获得更多的认同,捞取更多的选票。若如此现象不及时遏制,只会让我国陷入恶性循环,在保守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可悲的是,我们容许一些脑部发育不完善的政客存在,默许类似吉兰丹41岁男子迎娶11岁女童的童婚情况,却对丝毫没有作奸犯科的彩虹群体赶尽杀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