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族主义政治困扰本国已几个世代,不仅根深蒂固,而且无孔不入,应是众人有目共睹者。作为国内处于相对政治弱势的族群,华族自然难免深受其害,以至常有“二等公民”之叹,毕竟政治弱势会进一步影响到教育、经济、文化、宗教,乃至基本民生等方面之权益。
简直之,虽不是所有问题都源自或系于政治,但政治因素总是其中最关键者。即便华社凭自家努力多少能克服权益上的不平等劣势而争取到一定的空间和成果,比如华文教育的持续发展,惟毕竟还是时而会遭遇各种干扰和阻难,所以形势不见得一片大好。在宗教领域亦复如是,就算华社奋力支持和发展一些传统宗教,以至“香火鼎盛”,但也总会在某些关键点上被绊倒,包括连觅个道场的空间都百般不易。
平等公民地位
在如此处境之下,华社不少人总会从族群利益的角度和立场来衡量时势,希望能争取到一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自是可以理解的。如说主张有鉴于华裔人口比例持续下跌,华人就应该更“明智”地做政治选择,要确保政府内有“华人代表”,不能让形势变成“华人在野”。
问题是:如果说种族主义政治是问题的根源、核心的话,以上的“华人代表”思维及方案,恐怕不会有助于终结种族主义,甚至还会拖延、助长之。华人的“二等公民”困境,诚在于其理应享有平等待遇的公民身份和地位没被实质化。若无摈弃种族主义的法律、行政等方面的制度化改革,即便“朝”中有“华人代表”,能争取到的也只是有限度、偏非制度化的“政治糖果”(实质上恐怕也无所谓“华人在朝”,而只是“华人在外朝”)。
在成熟的民主国家,也不是没有于政府中设某群体(尤其是少数群体)“代表”的安排,以更有效地探讨和解决这些群体所面对的特殊处境及问题。但他们首先还是认认真真地承认、确定这些群体的平等公民地位和权益,而非把其人视为可以“体谅”、“协助”、“包容”、“关照”的二等公民。且这些国家的少数群体,也不会只是指望“代表”们为他们争取到一些比主流群体少,但“好过没有”的权益而已。
其实,如果国家真正走向超越种族主义的现代文明所提倡的民主化,政府只会一视同仁地服务个别公民或社群,而不管其到底是属于哪个族群、教群或其他群体。在如此理想状况之下,人们也实在不太需要什么“族群代表”。虽说这“大同世界”似乎遥不可及,但并非不能逐步实现,关键正在于人们是否相信之,且愿意当下开始选择之、计划之、追求之。
反之,如果苟且于种族主义,只追求“分你分我”、“分大分小”、“分主分支”,著实说有点前现代之“等级分治”和“甲必丹代理”味道的“代表政治”,这国家恐怕始终不会“现代化到哪里去”——结果只会集体通输。
若说超越种族主义、实现充分民主是正面发展的话,那人们需要的就是致力摈弃种族主义、追求民主普化、深化的正能量。那些一味引导、怂恿、鼓吹人们安于做少数群体,接受“代表政治”,对制度改革无多大政治意愿,甚至连眼界都稀缺者,恐怕难以自居“正能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