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必须坚持做为一个以伊斯兰教为官方宗教的世俗国。”这是国父东姑阿都拉曼,在83岁生日时的叮咛。当年在伦敦的制宪会议,我国代表明确表示“独立后的马来亚,不会是一个施行伊教神权统治的伊斯兰国,将会是世俗国。”我们在争取独立到建国初期,已经自我定位为世俗国家。
世俗国实行政教分离,保障人民的言论自由,更有法令去维护国内任何宗教。历史所使然,国父提出“伊斯兰教为官方宗教的世俗国”,是希望维护伊斯兰教的崇高地位,施政上则推行世俗国所提倡的自由平等价值观,当然,非穆斯林从没质疑或干涉伊斯兰为官方宗教的地位。
以伊教为核心价值的伊党,推行政教合一,致力把执政州属伊斯兰化,该党主席哈迪阿旺近期在国会提呈私人法案,建议修改并扩大伊斯兰法庭权限,为伊刑法打开了方便之门,各方担忧这将进一步把马来西亚伊斯兰化,宗教法将冲击现有的法律与宪法,将社会拖进毁灭的深渊。
那边厢,国阵执政的玻璃市,也通过2016年伊斯兰法律修正法,允许父亲或母亲可以不必得到另一半的同意,单方面替未满18岁的子女改教,这显然与联邦政府的婚姻法令背道而驰,更不符合社会道义,人权公义。
与国家律法抵触
一连串伊法的施行,与国家律法有所抵触,一再显示我们走向危险的政教不分,不负责任又有野心的政客,罔顾国家的前程,假借宗教之名,控制民心,甚至愚弄百姓。我们应该加强世俗政权对宗教的控制,而不是让宗教权力凌驾现代的发展模式,必须以世俗价值观及民主主义,大力发展文化,经济及教育。
玻璃市修正法另一争议,就是该州马华唯一议员许福光在州议会表决时离席,没有投反对票做为马华立场的表态。虽然许氏解释离席就是抗议,但那终究是自圆其说。离席就是弃权,就是没有尽代议士的责任,去辩论,去表态立场反对,只是在关键时刻“回避”自保。这也曝露了马华“当家不当权”的窘境。
2001年,马哈迪宣布马来西亚是伊斯兰国时,马华做为华基政党兼第二大执政党,并没有捍卫世俗国,也没有采取激烈的政治行动反对马哈迪的宣布,这是不争的事实。而今,伊斯兰党与巫统共同推进伊法,加上国阵的玻璃市修正法,马华的应对方式,都非常让华社大失所望。
一个代议士,必须拥有强烈的使命感,传达所代表群众的民意,弃权是懦夫所为,没有政治胆识,主动放弃议员权利更是玩忽职守。一个政党,只要还没有丧失起码的政治良心,就决不会在关键时刻无动于衷,无所作为。做为国内第二大执政党,马华不仅责无旁贷,而且义不容辞。必须付诸行动,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