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在面书上看到一则关系教徒该不该定时去教会“参与”或“履行”其“宗教责任”的讨论。坦白说,若华人世界不是从前个世纪末就开始积极世俗化的话,今天的不少华人,恐怕还得经常到寺庙、祠堂等场所对神明和祖先进行礼拜,乃至每天在家里都得进行一些祭拜仪式。
华人传统上诚非某些论者,乃至学者声称的“无宗教信仰”或“宗教信仰淡薄”的民族,即使其知识阶层的确自古就具相当成熟的“世俗”,乃至“无神论”思想,但整体上,尤其在民间,宗教信仰是非常炽盛的。
虽说某些人坚称儒教非宗教,但于民间,甚至对于不少知识分子,儒教的“神圣”地位根本无可挑战,遑论背叛,因而一些“结合”,或说“挪用”了儒家思想的宗教教条,凡华人都须集体履行。
不管怎样,经各种文化启蒙、改革运动之后,今天的华人可谓已高度世俗化,宗教信仰越来越成为个人的“权利”,而非“义务”,不信、改信、多信等现象非常普遍。
义务遵从单一宗教
因而若有人提出作为一个信徒必须遵从某种宗教信念、标准或规范的话,即便因引经据典而“义正言辞”,但个人实在未必得乖乖听从之。如此情况其实与当今西方社会颇一致,不少西方人纵使并非无宗教信仰,但如何实践之,个人其实拥有相当大的话语权和决定权。
说来吊诡,虽说华社大体上已相当世俗化,不过近些年来也不是没有所谓“宗教复兴”现象所带来的“非世俗化”、“非个体化”局部走向,即部分华人其实又“倒回”(无贬义)前个世纪的精神状态,认为参与宗教活动是“义务”。
惟也许对于某些“儒教信徒”或具“儒家情结”者而言,遗憾的是如此局部性的“非世俗化”大体上并未涉及儒教,而更多是其他“非传统”宗教,如佛教、基督教等。
从自由主义和世俗主义的角度来论,任何个体实在都不能“被宗教”,包括被要求遵循任何所谓“经典”、“权威”的宗教论述,所以个体去不去道场,都不应被强制规定,也不应被哪方自居“道德高位”来非议,甚至谴责。
当然,这并不意味著教界不能通过比较柔性的方式来唤醒、劝导或鼓舞信徒前来道场参与宗教活动,诚如今天一般西方基督教堂所采用者。
事实上,若执著或转向“集体义务化”的话,最大的危险是宗教自由将日益脆弱,将来所有人在右派极权下都必须“义务”遵从某版本的单一宗教,并非不可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