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纳吉在刘蝶广场事件发生后,除了第一时间下达命令要对付造谣者,还意有所指的提到了社交媒体,说过度的自由也是肇因之一。
诚然,从这几年的大事件来看,社交媒体的力量早已得到证实。无论是为社会带来正面影响的社运或民主活动,还是杀人于无形的网路霸凌或煽动言论,社交媒体就如双刃剑,善用救人,误用杀人。
然而,刘蝶事件的问题真的是自由的社交媒体吗?对此,我不敢苟同。这次事件只是另一次的擦枪走火,而社交媒体顶多是导火线,真正火药是执法单位这些年的选择性执法,姑息养奸。
举个例子,其中一名在场煽动,名叫“拳手阿里”的男子,怎么迟至事件发生后的三天,执法单位才采取行动对付呢?难道视频中的他所说的话,还不够煽动?还不算破坏种族和谐?这位“拳手阿里”已经不只一次越过火线了,之前拉大队到净选盟主席安美嘉门前跳“屁股操”,以及到首相“毫无隐瞒”的座谈会闹场导致流会,这都证据确凿。
别忘了,之前还有总警长的哥哥涉及的“拆十字架风波”,后来的发展如何?而民联国会议员郭素沁的讽刺短片《马来犀利啊》则要面对煽动罪名的控告。执法单位如此明显的偏颇,很难自圆其说,也难怪有心人会有恃无恐,以为自己被执法单位“祝福”,所以越发胆大妄为。
当然我也仍同社交媒体需要被适度管制,但绝不能过度管制。执法单位应该管制散播或编织谣言的网站、媒体或个人,一视同仁地严厉执法,慢慢即能产生杀鸡儆猴的效果,然而,若“连按赞也要被对付”,则是过度执法,有点本末倒置。若情况继续恶化,我国也可考虑效仿国外实行的“网上实名制”,杜绝情绪留言或匿名造谣。
坦白说,我很抗拒从种族的角度来看待这次的刘蝶风波,说穿了,就是手机偷窃案。我非常认同一名友族网民在脸书上的留言,大意是说:“如果我骗了你,不因为我是马来人;如果我懒惰,不因为我是马来人;如果我杀了你,也不因为我是马来人。一个人的性格、想法的判断,不基于他们的肤色,甚至和他们叫什么名字没有关系。”是的,我们都不该用肤色、种族、国籍、宗教或任何先入为主的印象,去标签别人,就如可口可乐的最新宣传口号:标签是给产品的,不是给人的。
对于不明白我国社会的国外朋友们,常误以为我们是华侨、马来人或大马华人,其实我想告诉他们,我不是马来西亚华人,我是会说华语的马来西亚人。而在这片土地上,我们不分彼此,共同生活。虽然我们的生活模式不尽相同,尽管我们偶有纷争,但大家都以马来西亚人自居,因为这才是多元社会,这才是我国文化,这才是马来西亚最美丽动人的地方。闹事的那几百人,想要挑起种族敏感?想要破坏马来西亚人的关系?让我告诉你们,门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