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那年上陈芳明老师讲授的“台湾文学史”,听到日治时期台湾作家的境遇时,往往能激起满腔愤慨,或悲伤得热泪盈眶。在那悲怆的年代,面对日殖民政府的高压政策,台湾作家如赖和、杨逵等人,仍不断书写以揭露日治时期台湾人的苦难、民族的不平、生活的艰难。他们不畏打压、恐吓,坚持使事实得以被当时与后世的人看见——我站在这一头回望,他们巨大的身影,真正抵抗住恐怖集权与时间的洪流,一直存活至今。
那是艺术的诠释权与创作平台被垄断的年代。是早早的二、三○年代。
其后,我自行阅读陈老师的《台湾新文学史》,并发现,无论日治或戒严时期,最让集权政府感到头疼的,便是文学与艺术。政府们用尽心思,制定出版政策、组织官方文学集团、收编反对作家,为的是想让这些坚持创作的人噤声——只因文艺创作的自由,总是让事实摊晒在日光之下,让当权者难以直视,害怕“扰动”民心。
这样的心态,套用在新山政府上,一点也不夸张。当尔纳斯在新山墙上留下壁画,“捕捉”了长期发生在这座城市里的黑暗现实,间而引起民众共鸣时,政府如坐针毡,不得不下台来“指导”什么是“艺术”,什么该画,什么不应该。
新山市长依斯迈卡林表示:该壁画是一个没有反映马来西亚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广告”,同时具有嘲笑与恶意,因此,应该被禁止展示——艺术和广告,他傻傻分不清楚。
柔州行政议员郑修强说:有才华的人应该用在对的地方,而不是呈现负面形象——言下之意,他认为艺术应该竭尽呈现“美”,而非揭露黑暗。可他忽略了,长久之间,有一批为自由与真理奋斗的艺术家,正是以呈现现实的“黑暗”来为无力的民众发声。毕卡索的《格尔尼卡》、赖和的《南国哀歌》、艾未未的诸多创作,或如时下流行歌手五月天、谢和弦,许许多多,数之不尽。
我为他们言论的浅薄与刻板感到可笑与遗憾。而他们的言论,以及后续的清除动作,只能突显在这座城市里,艺术的创作、观看,以及诠释空间,是被蛮横、愚蠢所垄断的。
我偶然在2012年9月的《经济学人》读到一篇报导:美国一座叫Corvallis的小城出现一幅30米长、3米高的壁画。壁画以鲜明强烈的方式支持台湾与西藏争取独立,并控诉中国政府的高压与无情政策。画中,西藏喇嘛自焚,或被政府警卫追打的景象,以鲜艳的色彩高挂墙上,让世界得以“阅读”这一块常被遮掩、否认的历史。
壁画出现,中国外交官立刻给当地政府写了封信,希望市政府能看在两国友好邦交的情面上,以大局为重,马上派人清除那幅壁画,以免遭奸邪小人挑衅云云。该市市长JulieManning知悉中国外交官的要求以后,也写了一封回信,“无奈”地表示:“美国宪法保障了每一个人言论以及创作自由的权力,我们知道一个艺术作品并不会让大家都喜欢,但很遗憾的,身为地方政府,我们并没有权力去决定艺术应该如何呈现、作品必须如何欣赏。”
两相阅读,是鲜明、可笑的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