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是世界反腐败日,在国际透明组织公布的《2013年贪污印象指数》里,大马排名第53。许多民众对我国的贪腐状况近乎绝望,对每年总稽查“买贵了”的报告也逐渐麻木,最后只剩下茶余饭后的抱怨话。是否也曾思索,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最近填写了一份关于反贪的问卷调查,让我不禁审查起自己,到底对于贪污究竟有多大的包容度。
问:在被交警拦截下来时,是否曾想过要行贿以逃避罚单?办事面对阻碍时是否曾想过,以违法交换利益来轻松达到目的?当你知道有人行贿时,是否曾想过举报?
在商界,普遍深信“如果不给点钱,做不了事情”,这一“信条”持续助长歪风。我们对生活中的贿赂习以为常,它成了我们社会理所应当的一种潜规则。有钱能使鬼推磨,花钱更容易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往往都选择不坚持“对的事”。
大马反贪委员会在人民心中的公信力普遍极低。2012年国会反贪污特别委员会报告显示,定罪率虽已从2009年的54%,提升至2012年的85%,不过至今尚未有大鱼落网。反贪委员会被民众误以为嫡属首相署,尽管做了不少宣传推广,却仍被视为无牙老虎,因而倍感孤独。
法律与制度上的漏洞,让肃贪工作加倍艰巨棘手。首相署将于明年3月向国会提呈两项建议,以加强及扩大权限,方便反贪污委员会执行任务。
第一,把反贪会主席地位提升到与总审计司及总检察长相同等级,反贪会有招聘、委任、提升和开除官员的独立权力。
第二,修改《2009年反贪污委会法令》第23及36条文,禁止内阁部长和州行政议员直属家属获得工程或招标,进一步杜绝行政与公务员涉及操控政府工程合约及土地舞弊案件,同时赋权反贪会在无人投报下,也可直接调查可疑人士的资产。
修改这些法案需要国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因此须有朝野双方的支持才可能落实。然而打击贪腐牵连甚广,牵一发而动全身,就像隐匿在暗流中的巨兽,令朝野双方在此课题上处处被动,甚至避而不谈。
民联总是打著反贪污口号,来到这节骨眼上,会否积极给予反贪委员会最大的配合?这时人民就需要扮演监督角色了。
每次提及贪污,大家都咬牙切齿,恨之入骨,但我们曾否把打贪视为自己的责任?严于律他人的同时,切勿宽以待己。贪污常见,容忍贪污更常见,绝对都比肃贪容易。扪心自问,利害当前,要坚持对的事情,我们究竟有多大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