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三几位朋友吃饭,谈及穆仑的本南人。有位历练的砂州朋友提出他的隐忧:“现在我们担心的是,本南人有没有习俗地?”。事关重大,因为它决定了本南人的命运,及他们与政府谈判的筹码。
目前穆仑本南人设路障要求政府合理赔偿,本南人的诉求包括要求50万一户的赔偿金,但政府只给了每户1万,及“口头上”答应支付每户850令吉,长达3年。
接受“人民记录电影”采访时,穆仑本南人总村长Pao表示许多人不知道,其实850令吉的其中600令吉是物资,现款只有250令吉。
大家都在担心,本南人撑得下去吗?穆仑水坝开始蓄水了,有的长屋已被淹没。这头村民含泪诉说电锯家禽等来不及搬而被淹没,望著重置区四周的油棕园,不知今后有哪一寸地是给他们的,因为实在看不出还有什么地可以务农。那一头呢?砂政府及社区发展部助理部长约翰西基却表示:“水坝让本南族变富”,说原住民获得430万令吉的赔偿金后,立刻前往民都鲁购光三家金铺的金饰(见17日星洲日报)。
水坝让本南族变富?事实上,砂州政府未曾答应本南人任何赔偿,那1万令吉及“口头上”答应的每个月850令吉,不过是搬迁费兼安慰金。
本南人本来是游牧民族,近年来因过度的森林砍伐,被逼改变生活方式,才安顿在固定的地方生活,学习务农及捕鱼。相对的,目前强烈反对建水坝的巴南居民,大部分是加央及肯雅族。这两个族群本来就有其习俗地,所以反对建立在这个基础上,与州政府对峙可以理直气壮。
但是本南人可吃亏了。若根据《1954年原住民法令》,游牧民族是否有土地权?
各状师处理原住民土地权的讼诉案,皆从原住民习俗地著手。比方说,如何证明世世代代在这块土地上生长,除了可以考古的墓地,还有百年榴莲树。记得著名的加央族村长巴托巴基2000年入禀古晋高庭挑战土地法典一案(Bato Bagivs.Kerajaan Negeri Sarawak),其中一名律师接受“人民记录电影”采访时表示遗憾,因为律师千辛万苦搜集的习俗地资料,包括历史等等,非常齐全。但是讼诉失败,她觉得非常遗憾,因为连呈上这些资料的机会都没有。
尽管如此,律师巴鲁比安打赢的习俗地官司约两百多宗,表示以习俗地作为筹码还是有胜算。但若《1954年原住民法令》不承认本南人拥有习俗地,穆仑本南人要求赔偿的胜数会很低,而本南人的未来就等于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