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组屋电梯前看到警察部门放置的大型压克力架,上头大大黄色警语“Crime Alert”。原来是社区上月发生“Unlicensed Money lending Harassment”,要居民看到非法活动时报警处理。
从事非法借贷者在台湾被称为地下钱庄,在新马则被称为阿窿。除名称不同,出现方式也不同。台湾随时可见地下钱庄的广告,新国则是常见打击阿窿的诉求。台湾的工地围篱上、小巷墙上及报纸分类广告常有写著“钞急方案”与一组电话的小字条。车子挡风玻璃前会被放有高利贷业者的小名片广告,上面写著免留车、低利率、免保人、身份证即可借款等诱人字眼。要是真打了电话,就成了浮士德。跟魔鬼交易的下场,就像新国反阿窿警语上写的:“You'll have a hell of a life”。
透过媒体或警察部门,我们认识到向阿窿借钱的人多是赌鬼。但只有赌鬼会借钱吗?
有所谓不合法借贷机构,就有合法借贷机构。新华社5月19号有则报导是“生活成本飞涨新加坡当铺火”。很多人因银行手续繁琐,宁透过当铺来短期借贷。台湾合法的“借钱机构”则大打广告巴不得有人跟他们借钱;如银行三不五时有行销专员打电话问你要不要低利贷款;广播间或穿插当铺及银行贷款广告。连有线电视也有当铺的盖台广告,推销免留车立即放款。
阿窿在新加坡是人人得而诛之的过街老鼠,台湾却有穿上西装的阿窿,合法经营“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应收帐款财务有限公司”,催缴逾期应收帐款。依经济部公告,合法的“应收款收买业、管理服务业”登记之业务范为:“具有实质商品交易所产生之应收帐款为限,并不包括融资放款所生债权、信用卡业务或其他非实质商品交易所产生之应收帐款”。然这些多半由征信社改装的催缴呆帐公司往往提供超出业务范围的服务,如恶性倒会、票据催收、私人借贷等等。若新加坡阿窿看到,一定心有不甘,为何自己人人喊打,而台湾同业却能开公司!
在台湾放高利贷还可贴广告,可见一点也不地下,反倒在新国才是地下活动。不论地上或地下,不论你有101大竹子或金沙大帆船,还是不少人需要借钱。所谓有市场才有需求,有人不惜违法借钱,也才有人敢做杀头生意。
该思考为何有这么多人要借钱,而非将重心摆在打击阿窿或将非法包装成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