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旗和选票,是截然不同的二码子事。党旗是党的象征和标志,党旗飘扬,可以激发党员爱党之心,从而更加积极为党的目标奋斗,实现党的理想,达到执政目标。
投票是公民的权利,选票是用来表达意向的文件。选民用选票表达选择哪位候选人,或者在公民投票中,表达赞成或反对议案。民主制度完善的国家,所有符合资格的公民,都自动成为选民,无需经过选民登记这个途径。
民主是国策,投票是还政于民的民主程序。独立56年,我国已经举行12届大选,却还有人对党旗和选票纠缠不清,把党旗当作选票。
我国选举法令允许参选的政党,在提名过后悬挂党旗宣传,非选举时期是不准随意挂党旗的。执政党应该做出好榜样,遵守法纪,不滥用执政优势,公然违反法令才是。眼前所见,却是明目张胆,不把选举法令看在眼里。
独立以来一直掌政的国阵,自恃“朝中有人好办事”以及执政的便利,对选举法令视若无睹,国会未解散,就任意在大街小巷张挂党旗。
枉法滥权、违反法纪的行径,早在几个月前已经在马六甲出现。随著国会自动解散日期迫近,财力雄厚的执政党,更加积极悬挂党旗。住宅、学校、工厂、商铺的围墙,以及交通灯、交通岛街道等战略地点,随处可见。
党旗犹如雨后春笋,密密麻麻,严重影响驾车人士视线;立不稳、绑不牢的党旗被风吹斜或跌落地面,危及摩哆驾驶人。
目无法纪,心中无人的作风,惹恼了市民,怨声载道。日前在马六甲首席部长选区,国阵雇佣的人,居然在深夜市民憩息时刻挂旗,敲敲打打声浪和电钻打洞噪音扰人清梦。
市民忍无可忍,起身抗议,工作人员以取得准证为由,对居民的抗议毫不理会,继续进行。或问:州选举委员会和执法当局为何不依法行事?记者询问之后,选委员会主席的答复是没有执法权,市长则在“尊重政党过早挂旗的心态”下不采取行动,只是无耐喊喊:“够了,够了!”
我们当然要尊重市长,也要尊重他不采取对付行动的主权,只能自我解释,把执政党过早悬挂党旗当作“绝对权力使人绝对腐化”的反映。
党旗不是选票,党旗多不等于得票多;选民的认识和心智已经不同往日,谁是谁非,看得一清二楚。人民是老板,“56年,够了,够了”呼声经已浮现,漠视民情、执法不公等等,只能加强选民“换”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