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在6月26日的报导中,马华署理总会长兼彭亨州联委会主席拿督斯里廖中莱曾保证兴建关丹独中将会是原原本本与当年申请的复办模式一样,完全没有修改,而不是有心人所指的变种。
同一天,华总会长方天兴也强调关丹独中工委会绝对不会典当华教,也不会让拟议中的关丹独中变质或变种。
7月28日的报导中,教育部总监兼马来西亚学校总注册官丹斯里阿都嘉化在马华及华社领袖的见证下,移交关丹中华独中批文予隆中华独中副董事长林耀仁。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蔡细历强调这是一所全新中学,并非分校;而这项批准并没有任何附带条件,一切都是根据隆中华独中当初的申请,包括师资、课程等办学制度。
但口说无凭,董总因过去政治人物太多的口头保证,都没有实现,此次不相信政治人物的保证而坚持公布批文以核准无疑,于是引起了与马华及方天兴的一场争议,认为董总在鸡蛋里挑骨头(蔡细历语)。批文还是没有公布,越发引起华社认为批文出现问题或有其他附加条件。
正在争论“变质”、“变种”、“双轨制”、“全新中学”当儿,7页的重要批文却儿戏地在“网上”曝光了,可是它并没有消除华社各方争议中所提出的疑虑,反而制造了更多的疑问。
如果从批文内容来看,这是一所道道地地的“私营化国中”。教育部批准的是中学课程纲要之下的初中一至中六课程,主办的考试是初中评估考试、大马教育文凭考试以及高级学校文凭考试;媒介语是国语。
在批文中的第8条文阐明:“学校获批办的课程是国家课程,即中学综合中学课程(KBSM)和中学标准课程纲要(KSSM)。教育部已经受到通知,这所学校也会教授国家课程以外的科目。”
批文完全没有提到批准学生报考“其他考试”,也没有说明可以教授“华文”及参加“统考”。关丹独中的申请完全不能让华社感受到这是一所独中,也难怪作为华教领导层的董总紧咬不放,使到隆中华中学副董事长林耀仁和华总会长方天兴松口承认批文内容有必要做出进一步的修正。
在批文种种疑窦之下,还有人振振有词说教育部是根据隆中华独中的申请书批准的,不能只看单一的批文,而必须跟申请书的内容一起解读,这是很牵强附会的说法,毕竟批文的白纸黑字显然不是根据申请书而发出的。根据8月24日《星洲日报》的报导,方天兴也提醒华社关注批文中列明的第8条文,这是设立国中所没有的;并强调,凭此条文,有关批文有足够条件发展成独中,这简直是痴人说梦。
关丹中华独中的复办批文,出现了这么多的纰漏与缺点,肯定不是我们所需求的独中模式,它已丧失了独中的自主权,远离独中办学的特色。马华总会长及署理总会长所作出的承诺,都已变色。
为了争功夺劳,最终争出一家如假包换的私营国中,这不是我们的初衷。我们华社能接受吗?为什么要办一所私立的国中,让华社负担其建筑费,维持费发展费;为什么要让我们家长每年多付初中每个学生3600令吉、高中3900令吉的学费及760令吉的书籍费呢?
大人们,你们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