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知道净选盟是一个由多个注册党团联合组成的非永久性组织,其合法性自是毋庸置疑,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其实也知道,只不过,1960年内安法令去年尚未被废除,他还有权宣判一个团体的死刑,于是便以威胁国家安全这个不必求证的理由,宣布它为非法组织。
说也奇怪,他在去年做出这一重大宣布的同时,还跟所谓非法组织的领导人安美嘉女士有商有量,更愿意代为安排场所,以换取她同意将709大游行改在默迪卡体育场举行。
更奇怪的是,净选盟事后一面告上法庭挑战内政部长的旨令,一面又再接再励,于今年4月28日联合绿色团体发动25万人参加的独立广场静坐集会,而希山慕丁又照样向安美嘉女士建议改在别的场所举行集会。既是“非法组织”的首领,不依法逮捕她,已是法外人情,焉有一再放下身段跟她谈判之理!自相矛盾而又言行不一,一下子就给高庭法官罗哈娜抓个正著,便裁决撤销内政部长的有关指令!
自2005年安华鸡奸案1.0无罪释放之后,荡然无存的我国司法公正便否极泰来,逐渐恢复元气!蒙古女郎碎尸案的重要被告虽然逃脱法网,但另外两名被告判以死刑,总算保得住司法尊严;而安华鸡奸案2.0又因证据不足而宣告罪名不成立,更令司法公正添加一道光釆。放眼司法界,司法迫害已不再明目张胆,伸冤得直也开始成为现实,否则的话,净选盟也不致于不顾后果,敢敢在法庭上挑战内政部长的指令!
对净选盟而言,非法的问题根本就不存在,而且,打官司既花钱也浪费时间,然而,若是一直顶著内政部长随意抛过来的“非法组织”大帽子,也会引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挑战成功,至少安美嘉女士住家前面就会恢复以往的宁静,今后若有4.0行动,也不致于让警方尽往不好的地方去想。另一方面,内政部长今后如果还想乱抛帽子,也得三思而后行,以免再出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