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6日讯)印尼警方日前将网红丽娜列为亵渎宗教罪嫌犯。丽娜3月在社交媒体上传吃猪肉影片,影片中并有使用阿拉伯语言,而被当地宗教领袖投诉涉嫌侮辱宗教;警方已将丽娜列为嫌犯。在广为流传的影片中,丽娜承认她曾3次吃过猪肉。
中央社根据印尼点滴网等媒体报导,南苏门答腊警官阿贡(Agung Marlianto)证实,在谘询专家和神职人员后,已在周四将丽娜列为嫌犯。
阿贡说:“我们已经向这些专家确认丽娜吃猪肉的行为是否违法。”
阿贡解释,本周稍早前,有一名伊斯兰教学者向警方投诉,丽娜在她的TikTok影片中一边吃猪肉,一边口中念出“感谢真主”(Bismillah)经文。丽娜身为穆斯林不应该提倡吃猪肉,因为根据伊斯兰教规定,禁止食用猪肉。
穆斯林女网红丽娜(Lina Mukherjee)3月9日在TikTok上传影片,已有超过680万观看人次,影片一开始她就说,吃猪肉违反伊斯兰教的基本原则。
承认3次吃过猪肉
她在影片中表示,对猪肉饼干感到非常好奇。“我吃过三次猪肉,第一次是在斯里兰卡,但那次我不小心吃了,因为我不知道‘猪肉’的英文单词,它是猪。”
“我第二次去参加一个非穆斯林朋友的聚会时吃了。”
“我故意(吃)这三次,因为我想知道TikTok上爆红的猪肉饼干滋味。”
印尼媒体报导,周四经过12个小时的警方讯问,丽娜没有被拘留。阿贡指这位出生于三马林达的网红患有慢性疾病。
影片曝光后引发许多穆斯林网民讨论,也有人指责她不应该为了流量而亵渎她信仰的宗教。
丽娜的TikTok帐号有近30万人追踪,她常分享旅游和美食影片,按赞数超过4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