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讯)一名前私会党徒在游乐场性侵3名少年,被判罪名成立。
50岁的被告穆塔帕共面对3项性侵罪名成立,他不认罪并且自行抗辩,昨日被新加坡高庭判处罪成。被告将在下个月被判刑,每项性侵控状可面对最长20年的监禁、罚款和鞭刑。
上述案件发生在2018年,3名受害者当时的年龄介于16岁到17岁。他们跟被告住在同一个邻里,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被告,并经常聚在一起聊天。
3名受害者过后听到传言,指他们的朋友遭被告性侵,开始避开他。被告知情后非常生气,安排在2018年10月17日晚上,跟3名受害者在他们经常聚会的亭子见面,还恫言要骚扰和伤害他们的家人,甚至对他们动粗。
之后,被告叫受害者轮流到亭子附近的儿童游乐场和他一对一见面,并趁机性侵他们,3名受害者因害怕而就范。几天后,其中一人将事情告诉学校辅导员,学校过后报警,揭发被告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