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韩国餐馆经理声称,家人面对经济困难,失信公司近3万2000新元(约9万6000令吉)公款,东窗事发后潜逃马来西亚7年,去年在地铁站被捕,今日被判坐牢一年。
57岁的被告林明川(译音)今日承认一项失信罪,指他在2014年2月19日至3月24日之间中饱私囊,私吞公款约3万1964新元(约9万5892令吉)。
案发时,被告在韩国餐馆“本家”(Bornga)当经理,工作包括每周一、三、五把餐馆的营业额存入公司银行户头。
2014年3月11日,餐馆老板发现被告自同年2月19日起就没把钱存入公司户头,质问被告时,他承认私吞了那笔钱,并称是因为家人面对经济困难。
餐馆老板2014年3月26日晚上致电报警,指被告私吞公司的钱,并怀疑被告有意逃出国。果不其然,被告在他报案的11分钟后,即当晚10时39分就出境,逃到马来西亚。
潜逃7年后,被告去年12月14日在牛车水地铁站被捕,事后把私吞的3万馀新元(约9万馀令吉)全数归还。
法官庭上问被告为何潜逃时,代表律师称被告当时面对经济问题,一时不知所措,才选择一走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