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美国的民主制度在世界上备受推崇,但其总统产生的方式,却并非直接由选民一人一票选出的,真正决定胜负是所谓的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制度。任何候选人只要赢得538张选举人票中270张,便可入主白宫。因此有可能重现2016年选举时,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希拉莉拿下较多的普选票,最后却输给拿到较多选举人票的现任总统特朗普。
所谓“选举人团”并不是指一个机构,而是538名选举人的总称;这538名选举人则是依照各州在国会的代表人数决定,而总统候选人必须拿到过半数,也就是270张选举人的票才能胜选。
目前除了缅因与内布拉斯加两个州,仍依据候选人在该州的实际得票比例来分配选举人票之外,其他48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均采“胜者全拿”制度,也就是选民会先将票投给自州的政党候选人,在该州赢得普选票的政党,便得到该州全数的选举人票。
举例说,任何候选人在纽约州的所有选票中只要赢得50.1%的票数,就会获得该州的全部29张选举人票。因此,即便2016年的希拉莉大赢特朗普近300万票,2000年的民主党候选人戈尔也赢了共和党的布什近55万票,最后却仍然必须宣布败选。
州选举人代表投票
根据惯例,政党一般会派资深党员担任各州的选举人,再经由选举人代表该州投票。一个州的所有选举人,通常都应投票予该州普选中得票率最高的候选人,但缅因州与内布拉斯加州则采“众议员选区”制决定选票。
以缅因州为例,该州拥有4张选举人票,州内则有2个国会众议院选区,该州选举人会将2张票投给在选区中得票率最高的候选人。在全州得票数最高的候选人,可获馀下2张按代表该州参议员人数分配的选举人票。
全国50个州依照各自在国会的代表人数,按比例分配选举人票。每州在参议院有两名参议员;代表各州的众议员数目,则靠人口普查来决定。因此,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共有55张选举人票,人口较少的怀俄明州只得3票。
目前全美选举人票最多的分别是加州55票、得克萨斯州38票、佛罗里达州与纽约州各29票;最少的则为阿拉斯加州、特拉华州、哥伦比亚特区、蒙大拿州、北达科他州、南达科他州、佛蒙特州与怀州,以上皆只有3票。
胜者全拿制度事实上已造成不少问题,例如2016年大选时,希拉莉拿下逾6584万张普选票,得票率达48%,但是仅拿下232张选举人票,输给特朗普的306张;讽刺的是特朗普普选票还输给希拉莉280万票,却因为在关键摇摆州小赢而入主白宫。
选举制变质 形成胜者全拿现象
美国于18世纪建国初期时,国内讯息并不流通,选民以农夫为主,很多人目不识丁。美国的“国父们”担心民众难以清楚认识总统候选人,选举容易被煽动民情的政客操控。
第4任总统麦迪逊亦早已担心在民主制度下会出现“党派”,即部分利益相同的人民在某情况下会损害其他人甚至整个国家的利益,长远带来“分猪肉”式的腐败政治。
加上直接全民普选总统,会令人口较多的州份有机会主导选举,开国者也认为由国会选出总统的方法不理想。他们后来想到可先选出一批有分析能力的选举人,再由他们根据民意去选总统。由此可见,在“国父们”的心中,选举人其实是应该有自由投票权的。
这套制度一方面采取间选而非直选,另一方面也规定各州选举人由各州议会可决定的方式任命,而非以国会选出。如此,总统人选将能间接反映各州民意,亦能避免直接普选带来的潜在祸害。
美国“国父们”创立的选举制度,凸显各州的高度自主性与刻意保障小州的权益,没想到沿用至今近250年,其衍生的争议性却与时俱增,使“谁能掌握关键摇摆州的少数选民,谁就可以左右大选结果”的畸形现象益发恶化。
在“国父们”的想像中,各州选举人将由不同选区选出,以代表各地民情。然而,这一套选举人团制度很快就变质。
在1796年第一届有竞争的美国总统选举中,当时的美国15州中,就有10个州以州议会或全州际选举推举选举人,而几乎所有州份的选举人都作出了全州一致性的投票,形成了今天几乎所有选区“胜者全拿”制的雏型。而且“国父们”认为需要有知识、有洞察力的选举人已然消失。
扭曲民意愈严重 选票多却赢不了
美国宪法保留200多年的总统选举人团制度,却带来一个看似奇怪的现象:一个总统候选人可以赢得最多的选民支持,却输掉了总统选举。
事实上,除了特朗普与布什,美国只出现过3次总统当选人输掉全国普选票的情况:第10任总统亚当斯输对手3万8000多票;第23任总统海耶斯输对手25万多票;第26任总统哈里森输对手9万多票,可见此现象在历史上极其罕见。
虽然上述情况在美国的历史中只发生过5次,但候选人彼此的票数差距到了近20年急剧飙升,尤其4年前特朗普输了近300万票仍可当选总统,更衬托出真实民意遭受“选举人团”制度扭曲的严重程度。
两党制只顾摇摆州
除了造成美国两党制的稳定局面,选举人团的弊端不仅可能抑压了美国多数民众的民意。由于“胜者全取”制度,总统候选人每次选举将重心和资源放在摇摆州,忽略更大地区选民的权益。
民主党人集中在东西岸大城市,共和党人却在市郊乡间地区遍布各州,因此选举人制度就形成了对共和党有优势的制度。根据英国《经济学人》的大选模型在8月11日的推断,特朗普只有3%的概率可得到最多普选票,然而其胜出大选的概率却仍有11%。
美国《纽约时报》资深编辑韦格曼9月初撰文指,民调分析师西尔弗发布了一张图表,显示拜登如果在11月赢得多数选票,成为总统的概率会有多大。经他估算,如果拜登能赢特朗普超过750万票,则一定稳坐椭圆形办公室;若赢450万票,亦还有3/4的机会入主白宫,若赢300万票,则呈伯仲之势;若只赢150万票,拜登便可从此告老还乡了。
有不少美国人认为,“多数选民支持的总统人选却不能当选总统”是一件“不民主”的事。根据皮尤研究中心3月的一项民调,有58%成年受访者表示支持修改宪法,让获得最多普选票的候选人赢出总统选举,反对者则只得40%。
尽管由于既得利益政党的阻挠,目前修宪彻底废除“选举人团”制度的可能性不高,但韦格曼希望透过取消各州间“胜者全拿”的“全国普选票州际协定”(National Popular Vote Interstate Compact),来逐步体现“每一票都效力平等”的真正民主精神。这尚未实行的合作框架,目的是要让参与的各州透过州立法方式,将该州的选举人票全部投给全国普选票的得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