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国家器官移植中心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30万3254名器官认捐者,只占国家总人口1%,其中尚有1万9474名病人等待肾脏移植,因此呼吁更多人填写器官捐赠卡,发挥大爱精神,遗爱人间!
据国家器官移植中心管理主任拿汀法迪拉给予的资料显示,自1997年至今年6月30日,我国登记在案的器官认捐者达到30万3254人,其中雪州以6万2387人(20.6%)排名第一,柔佛和槟城分别以5万3148人(17.5%)和3万7325人(12.3%)排在第二与第三。
器捐者华裔占半
在族群分布方面,华裔以14万218人(46%)占了近半,巫裔与印裔则分别达到7万7683人(26%)与7万2564人(24%);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上半年登记的1万3524名器官认捐者里,巫裔人数大大提高,多达6211人为巫裔、印裔达到3780人,华裔只有2305人。
卫生部全国器官捐献行动党委员会成员周虹伶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如今更多人了解器官捐赠的重要性,惟相比起每年激增的总人口,器官认捐者只有区区的1%,这与普罗大众对器官捐赠依旧存有特定偏见有关。
“很多人依旧抱有‘不可死无全尸’的观念,也不了解器官捐赠的过程,以致有自愿者问我‘我签了器官捐赠卡,等到我哪天病危时,医生会不会选择不救我,把我的器官拿去救其他人?’等疑问。”
每年40宗移植手术
对此她解释,器官捐赠粗略分为两种,视乎捐赠者死因:气绝身亡者只能捐赠皮肤、骨头和眼角膜,因为大部分失去氧气供应的器官已经死亡;借由机器维持心跳与呼吸的脑死者,则因为身体器官照常操作,可以捐出其他器官。
“不过长期吃药或接受诊疗,一直卧病在床的脑死病人也未必可以捐赠器官,这必须由两名器官移植专业医生进行鉴定,因此也有不了解的器官捐赠者家属,指责医生没有完成死者意愿。”
她强调,即使捐赠者身体状况没有问题,也得视乎当时的病人是否可以进行器官移植手术,从身体状况到血型都必须符合,才可以动刀,因此我国平均每年也只有约40宗器官移植手术。
“因此我们需要更多人签署器官捐赠卡,提高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机会。”
捐赠器官须家属同意
卫生部全国器官捐献行动党委员会成员周虹伶强调,填写器官捐赠卡后,人民也必须把捐赠器官意愿告诉家人,否则被蒙在鼓里的至亲遭遇巨变之际,很可能拒绝此要求,丧失拯救他人的机会!
周虹伶指出,有意捐赠器官者去世后,医生还是要得到家属的签名批准才可进行器官移植手术,若家属一直不知道死者捐赠器官的意愿,届时很可能无法接受并拒绝,因此与家人商量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询及哪种器官最常被捐献时,周虹伶坦言,目前国内等待器官捐赠者的名单中(1万9498人),等待肾脏移植者达到1万9474人,但这是因为肾脏损坏后,病人仍可边洗肾边等待移植新肾脏,其他器官则未必有足够的等待时间,并不代表只有肾脏的需求量最高。
“近来我们也改变宣传方式,除了继续鼓励人民参与器官捐赠计划,也大力宣传健康养生观念,因为越多人活得健康,就不需要进行这么多器官移植手术。”